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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uila wrote:
不能解決的問題就在於...(恕刪)
所以該跟政府反應的是要有實質的無期徒刑。
boss753951 wrote:
你可以捐$1000需...(恕刪)
這跟有沒有錢沒關係﹐重點是債主得不到賠償。把殺人犯處死﹐被害者也一樣不會活過來。所以用殺人償命為藉口我認為是不合適的。
處死犯人後把他的器官拿來用是很自私的理由。要用一個人的死來造福世界﹐如果不是死者自願﹐那一點意義也沒有。
三羊開泰 wrote:
我也認為你的理由一樣...(恕刪)
多謝你跟我說台灣人對死刑的看法就是因果報應(殺人償命)﹐如果你不說我還不知道。
多謝你跟我說現在就是如此﹐如果你不說我還不知道台灣是這樣。
.....
chajas wrote:
你有好好看別人的文嗎...(恕刪)
為了兼顧對生命的尊重以及對被害人家屬的安慰﹐這本來就是個很難決定的問題﹐唉我也想像你思想那麼單純﹐認為殺掉就好了﹐這樣我腦筋也不需要動太多。
melbournebest wrote:
開版的等你的子女被姦...(恕刪)
若是如此﹐那其他沒有受害的人也甭支持死刑了。這些問題就留給有親人被殺害的人去討論就好了﹐判死刑的法官一定都要有親人被殺過。你的意思是這樣嗎?
doubless wrote:
喔....那你地址留...(恕刪)
我幹嘛那樣?瘋子。
小強一號 wrote:
我也認為開版舉的例子...(恕刪)
上面已經講過了不過再講得更清楚點好了。
拿你$1000﹐應該要還你﹐但如果還的方法是燒我自己$1000﹐那你並沒有得到賠償。
殺人犯付出生命也無法讓死者得到賠償﹐所以殺犯人的意義究竟是補償死者﹐還是...?
這樣你懂了嗎?
我認為死刑並沒辦法給人警惕。對一般人來說﹐關一輩子比死更可怕。不要跟我說有那麼多人為了活而活﹐只要有得吃﹐被關起來失去自由也無所謂。不自由毋寧死不是台灣主流想法嗎?
你說的台灣治安問題﹐跟執不執行死刑有關嗎?如果走在路上被平白無故的打或是家被闖入這種案件越來越多﹐這根本不是刑罰重不重的問題。
最後你說的對﹐同樣反過來說﹐不想著如何降低犯罪而只是一味的依賴死刑為懲罰﹐依賴死刑來警惕﹐對於把命豁出去的犯人人來說並沒有嚇阻作用。我認為台灣治安敗壞﹐社會案件越來越多不是法務部的責任﹐是教育﹐經濟﹐媒體等的責任。
奧斯卡01 wrote:
什麼叫死人是一團泥,...(恕刪)
你這種說法就是"殺人犯有生命權﹐被害者沒有嗎"
我想問的是你跟我說說你死人還可以有什麼權力﹐國家還能給什麼保障?
如果我無視死者的生命權﹐那我會認為殺他的人該判無罪....連關起來都不用。我會認為學校也不用教小孩為什麼殺人不對。
死者已死是既定事實﹐死了之後沒有生命權﹐剩下的只是如何避免其他生者遭到同樣下場。死刑是一個手段﹐同樣無期徒刑也是﹐我認為用後者即可。
kunfeng2002 wrote:
視野如果只針對執行死...(恕刪)
每個人都已付出部份財富在對他自己沒有利益的地方﹐每個社會一定都是這樣。
不過我也並不是抱著慈悲的心看待殺人犯。我只是不放負面感情的在討論這件事。
Group intelligence is multiplicative when idiots are invol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