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獲貧婦2萬元 不理哀求 女堅索3成

qqz1114 wrote:


主角是我朋友
大...(恕刪)


如果該女若干年後,遇到一樣的狀況,試問....

剛好都有經濟上的困難,會不會希望對方全額還給她

心有多寬,路就有多寬....

你也要祈禱,那位同學哪一天不會剛好撿到你的錢

TA292001 wrote:
一堆網路聖人

最後有多少人撿到錢會還得 O.O
(恕刪)


又是新的護衛隊嗎
這種事情就非常需要人肉搜索,

最好找到那個女人的所有個人資料,

然後張貼到各大論壇,

學校和工作地點也要公布,反正公司和學校的MAIL很好找,

直接寄給全校或全公司就對了,

若有更厲害的網友,如果可以找到她歷任男友紀錄更棒,

輿論的力量絕對可以打到她無法翻身!!!!!

主角是我朋友
大家應該也知道 這世道
撿到錢 拿到警局
還是有可能被反咬一口的
萬一失主說 裡面有100萬
你該怎辦?

再來 她可以選擇不撿
根本不用惹上這件事情
但是被其她人剪去
失主可能1毛都要不回來

在又來 立法的意思本來就是希望能夠培養
國民 撿到遺失物 能交給警方
為了培養這種習慣 當然要有點獎勵
然而失主不小心遺失 當然也要為他的不小心
而付出一點代價
不然 怎麼會警惕?

拿6千 還好 無須小題大作

能拿回大部分錢 要偷笑了


樓主我回答你..

知法玩法, 當心玩法自弊
你認為是什麼原因婦人不想堅持??你真認為是婦人理虧??
今天是人家真有急須, 不想和你計較..

就如你說的婦人可以說他的包包裡有二十萬而不是兩萬...
但婦人沒有!!

可是你那同學就不同了, 堅持一定要6000, 不管婦人說他家境如何就是要..
相比之下, 是誰對錯呢??
bochabo wrote:
這起羅生門,看ptt...(恕刪)


請鎖定TVBS新聞 謝謝
剛剛TVBS已播出廣福派出所副所長的談話: 女大學生硬要那六千元

所以沒有羅生門,是謊言被搓破了 。難得高雄大學還發聲明搞說:我們的學生很乖低,一切都是誤會!
這下害學校也糗了
我比較想知道在家soho的會計收入大概多少

有多貧
,根據《民法》第805條規定,拾得人要在6個月內請求報酬十分之三,若對方未給報酬,拾得人就對遺失物有留置權。
如果是小康之家.三成並不過分

但是這些是人家省吃儉用才存下來的錢

拿這樣子的錢..我怕半夜會被我過世的老爹抓起來打屁股

為了這樣的錢把自己的名聲賠進去...我真的拿不下去
一個快變成宅男的傢伙.夢想是退休可以開家咖啡店.煮給自己喝.然後下午去打撞球.打完游泳.晚餐找美食.幻想手拿九叉楓木SW.騎著單車每天30K .每天游泳1K
剛新聞說她把錢捐出去給動物保護社耶.......


聽起來好有愛心!!!


不過.....是捐給自己的社團
以前他還當過社長耶!!!


所以那個捐款證明....能證明甚麼呢????
證明他電腦有捐款word檔?
這個文章標題寫的真好阿

六千當然是錢阿

既然知道六千都是人家的血汗錢了

那怎嚜還拿的下手


---------------分隔線--------------------


熊熊想到

之前有鬧到很大的網路故意誘導網友謾罵.然後再去告對方公然侮辱的

各位大大小心阿
一個快變成宅男的傢伙.夢想是退休可以開家咖啡店.煮給自己喝.然後下午去打撞球.打完游泳.晚餐找美食.幻想手拿九叉楓木SW.騎著單車每天30K .每天游泳1K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403)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