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者要有心理準備,這裡也開始要準備蓋大樓了。我實在搞不懂,對方明明就有經濟困難了還落井下石。今天換作你掉錢被別人撿到,若你家境困苦你會乖乖的給那10分之3嗎?今天你發這種文,我就不信換作是你掉錢你會付那10分之3!要證明你會給那10分之3就請你趕快丟個十萬塊讓我去撿吧。我就向你要三萬酬謝金。
nightismylife wrote:有人貼這一個連結!難道主角是......http://www.nuk.edu.tw/socool.php?p=3 姓名:潘X如(動物保護社社長)就讀系級:財經法律學系99級照片看起來是很像啦?! 如果是,那跟"動物保護社社長"頭銜還真矛盾,還真諷刺!
本來看了第一頁的回應我還以為這社會沒救了看到後面, 至少發現多數的人對於這3/10的報酬還是不認同的讓我對這社會又有點小小希望不過, 我覺得看到這則新聞後, 讓我有感想難道我們希望最後我們的社會真的變成一個"窮得只剩下錢"的社會那不是我小時候印象中有的台灣有些東西, 真的不能失去, 一失去就回不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