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到半夜 wrote:
按里程收費, 是相對較公平的
不然短程不經過收費站的,不是更不公平
幾個常堵車路段,不也都是如此造成?
有些討論,老是把政府當成一般公司在看
政府並不是賺走你的錢
政府要收稅是天經地義的事(因為,要建設要有$)
要想的是,它有沒有亂用
但這應該不是這裡討論的
eTag應該是收"資料處理費" & "代收費"
不應該直接由0.9/Km 抽% 給遠通電收
我在高速公路跑多遠關他甚麼事
只有在上下高速公路才有用到它的設備吧?
光代收產生的龐大利息就夠它賺的了
而且這都是Cash 對企業而言 這筆可供周轉的龐大現金 夠補的了
...(恕刪)
我在高速公路跑多遠關他甚麼事不過這樣徐董應該少賺很多,不會該該叫嗎,
本來收十次的現在一律都只能收兩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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