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ehwen95 wrote:沒人說不能懲戒犯罪者...(恕刪) 我回的是下面兩段, 謝謝.The Wingman wrote:死刑在台灣都有很大的市場﹐但是支持的理由不外乎是出自於感情﹐鮮少看到有人能提出值得討論的觀點。(恕刪) The Wingman wrote:把殺人犯處死後﹐作用只有 1) 不讓此人有機會再危害社會 2) 洩恨(恕刪)
The Wingman wrote:這跟有沒有錢沒關係﹐重點是債主得不到賠償。把殺人犯處死﹐被害者也一樣不會活過來。所以用殺人償命為藉口我認為是不合適的。處死犯人後把他的器官拿來用是很自私的理由。要用一個人的死來造福世界﹐如果不是死者自願﹐那一點意義也沒有。...(恕刪) 回答爛透了~自己掰到錢那麼爛的理由你怎麼知債主得不到賠償~心理賠償呀他不死還要納稅養他~不是得不到賠償外自己還要賠下去你的理由是不是爛透了哇靠~不是死者自願~那被他殺死的死者就是自願的喔死一個壞人~救更多人~到底誰比較有意義爛透了呀~伊爹
唉呦...開板的就喇叭嘴啊...要不要找個夜晚來新竹南寮漁港附近閑晃被砍死了..請記得要你的家人不要跟殺人者計較如果更有"善心"的話...叫你家人還捐錢給殺你的人啊!!事情沒發生在自己身上....就有些人喜歡出來喇叭
我贊成廢死刑.不過.........請每天鞭刑60下.讓她好好懺悔犯下的罪過.再順便工作16小時.賺取薪水賠償被害者的家屬.我們現在的監獄簡直是過太爽.......在路邊的遊民.不偷不搶的.沒飯吃.沒地方住.風吹雨打.日曬雨淋.作奸犯科的竟然有得吃有得住..還有部長要替它們下地獄........這個世界奇怪到我難以理解.
chajas wrote:為何養犯人是社會"必須"負擔的成本?一個人犯錯卻要全民為他買單? 這句話本質上沒有錯排除死刑犯任何有刑期的受刑人他們受刑的費用本身就是所有納稅人承擔而然則支持廢死而用終身監禁取代者也該提出相應對的配套措施應對終身監禁所需要的費用問題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