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死刑的議題,請各位集中於此討論

恭喜發財 wrote:
那警察可以配槍嗎?萬...(恕刪)


如果打死壞人變成執法過當嚕..所以以後要當警察的自己要小心啊...

akitoli wrote:
公投這個並不適合,因為這就變成了全民公審犯人,這是民主大忌

我說的並不是針對個案,針對某位犯罪者。
而是指法務部不執行公務。
國民應該有全力督促行政部門執行其職務才對。

就像台北市馬路破洞,我們可以打1999督促新工處去執行他們的職務一樣。
我覺得這並沒有全民公審犯人的問題。
引刀為一快,慷慨向天歌!
HARVARDMIT wrote:
以後會不會到區公所拍...(恕刪)

紙扇...
報紙折的?
我也是看報紙才知道的...
01帳號關閉. 離開網路論壇. 離開Mobile01...
恭喜發財 wrote:
那警察可以配槍嗎?萬...(恕刪)


打死壞人的話按照「法勿部」的說法應該是變成執法過當喔~要當警察的三思而後行....
yehwen95 wrote:
那你是老幾,台灣就不...(恕刪)


台灣就不能廢死 大多數國家就能...


有的國家就能繼續保存死刑

台灣就一定要廢死??




支持終生監禁強制勞動沒勞動不給飯吃

想的好

但可能嗎??

光強制勞動沒勞動不給飯吃這一項

到時人權團體就不會跳出來抗議??
武裝男孩 wrote:
歹徒更加可以肆無忌憚了...如果殺人不會被判死刑的話,那麼警察以後遇到歹徒要自己多加小心了......


這下子歹徒可樂了,以前最重會判死刑,等將來廢除死刑後,殺了人頂多讓國家養一輩子,吃一輩子免費牢飯,幸運的話提前假釋出獄,出來後還能找判他坐牢的法官算帳,然後再繼續殺人!反正在他們眼裡,殺了一個人跟殺100個人沒啥差別。
一直在找哪裡可以出聲嗆王清峰下台!
我不見得去投票,
但要連署王清峰下台一定行動支持!

我們都知道黑幫律師如何用人權幫惡人脫罪。
畢竟都是個案,也總有伸張正義的例子。
想不到現實社會看到一個替全體邪惡犯人辯護脫罪的法務部長!

上任以後沒看到啥司法改革,
反倒一路維護陳聰明,失言鬧笑話不斷!
現在又一付道貌岸然擺明一定違法不執行死刑!
講什麼世界趨勢,人權到退的高調,

試問對社會正義與治安有幫助嗎?

誰都不想冤枉濫殺,
但是對罪證確鑿的案子,
變態的殺人犯,
不能殺他,妳王清峰保證確定能會感化他嗎?
還是會讓他肆無忌憚繼續濫殺善良百姓?
關他一輩子讓社會養,
剛好都不用操心賺錢辛苦裁員危機,
萬一被假釋再殺幾個爭取回來繼續吃免費鐵飯碗的機會!

試想現在壞人心情有多高興輕鬆!拿到免死金牌了!爽到最高點!

不只被害家屬要強烈出聲,
一般有正義感的你我也請多付出行動別讓偽善的觀念成形!
向馬英九吳敦義投書反對沒能力維護司法與治安的王清峰續任!
讓她下台去當慈善家偽人權律師吧!
NorthStar - Mobileholic, Drunkard of 3C - Computer, Cigarette & Cafe
我覺得如果法務部長堅持不讓自己雙手沾滿鮮血...
那有解~

要求死刑犯自我了斷. 讓他自己感受一次殺人的感受以及被殺者的恐懼. 如果犯人不自我了斷 那就持續每日八小時處以極刑. 每週不同菜單輪替. 終身不得假釋. 台灣根本沒有廢死條件~!
奪了別人生存權利的人還要求自己的生存權利??
恭喜發財 wrote:
那警察可以配槍嗎?萬...(恕刪)


打死壞人的話按照「法勿部」的說法應該是變成執法過當喔~要當警察的三思而後行....
丹丘生 wrote:
一面說願意替死刑犯被...(恕刪)



既偽善又理盲的政客,以個人意志凌虐社會,將本可理性思辨的議題污名,
傷害社會多數百性善良情感,激憤全民,這就是她形塑製造出的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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