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女仕請小心…華岡之狼要假釋了

我也覺得為什麼要放他出來
沒判死刑已經對他太好了
要社會給他一個機會
那他性侵別人的時候 給過誰機會
對那些被害人又怎麼交待
看到這則新聞真的很讓人生氣
太失望了...

PT-教士 wrote:
這種人因該要強制拆除牠的各種與性有關的器官才可以放出來…

不是只有性器官插入才叫強暴哦~~~
這種心理有問題的人
即便是宮刑了
也會利用更可怕的手法來侵犯女性
以達到心理上的快感~~~

真的要放出來嗎??
問問法官或人權團體願不願意讓他們的妻女和他共同生活~~~~
如果他們願意,就請他們收留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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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泰迪熊 wrote:
或許有人覺得這樣的"嘗試"太危險
置眾多女性於危險之中!
不過,這個社會中永遠都有因為"試驗"而帶來的危險
....
人既然活在這個永遠有無法了解的事物的世界中
就永遠要因為各種嘗試而置身在危險裡!

每一種的嘗試,
或許都帶有危險成份
但是如果因而找出一種模式
能夠幫助罪犯脫離犯罪性格!
造福的人不是更多了嗎?
這是小弟淺見.


不過如果今天您是為人父母呢?
如果你是台大社工系同學們的父母(假設他出獄還可以去念)
你會這麼放心的讓你的女兒"嘗試"著去跟以前的強暴犯同系?
有辦法說的這麼灑脫?

既然生活上已經在很多危險因子了,為什麼要讓機率更高的危險一再的存在?

華岡之狼的犯罪模式再國外認定為再犯率極高的型態

這樣還不夠危險?

放出來,不再犯當然是最好,皆大歡喜
這樣的案例可以造福誰?
造福未來的強暴犯可以早點出獄?

萬一再犯,毀掉的是某些女性的一輩子
你要跟那些女性說:你的"犧牲"是為了"嘗試"這種再犯率高的罪犯放出來之後會不會再犯,
         這樣是造福了以後強暴犯被抓之後不會輕易放出來,因此倖免於難的女性同胞。

試想如果這段話是對你或是你的女性親友說的,你能接受嗎?...

坦白說啦!
如果今天被強暴的30名女性中有那位牧師的女兒或是家人,最好那位牧師可以這麼心胸寬大的打包票說他不會再犯!

說到底就是別人的小孩死不完...反正放出來萬一再犯他們也不會有事=.=...




被他強暴的女性甚至有人因為被強暴,
而男朋友跟他分手,
到現在37歲了,
還沒有結婚,
一生的幸福毀在這敗類手上,
且這只是其中之一,
現在放出來了,
除了給本來被侵害的人心理上二次傷害,
很多人都說應該給他機會,
但當初他也沒有給那些女性機會,
所以還是應該讓他繼續關在裡面,
用他的一生來為他所做的事情贖罪。
重點不是假釋

他被判刑16年,就算現在不給他假釋

他已經被關12年了

4年後,刑期滿,一樣會出來

30幾位女孩被他強暴,只判16年,這才是重點


犯下這麼多的案件,只坐了12年的牢?太輕了

每個人心中有一把尺啦,我個人覺得至少應該是"終生監禁,不得假釋"
BluBlu wrote:
犯下這麼多的案件,只...(恕刪)


強暴30個女人,才判16年???
平均下來還真划算啊.......

搞不懂他憑什麼可以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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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候的法律是數罪合併的,近年的罪犯已經變成一罪一罰了。

之前的新聞,好像有對色狼兄弟是被求刑92年﹍所以再有類似
華岡之狼的犯行的話,現在判說不定會被關到死,不得假釋。
華岡之狼再道歉 想單車環島

牠說道:如果可以,他非常想去單車環島,體會台灣土地之美!

聽的我好刺耳,人渣也可以環島呀!說聲對不起,就可以原諒所有的受害者嗎?

一位玩弄人權與法律的強暴犯─華岡之狼楊文雄
奧斯本0204 wrote:
華岡之狼再道歉 想單...(恕刪)


我的天!讓這種終身監禁犯來個「邊走邊玩」、「邊走邊犯」?

環島環不到一半,搞不好電子腳鐐就消失了。新受害者就出現了﹍

對了,這禽獸做了「化學去勢」沒有,牠之前為了被放出來,可是
信誓旦旦承諾要做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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