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治新法 造就新行業

dankdada wrote:
看來我是真的搞混了 ...(恕刪)


台灣修法的腳步一向是跟著別人走,
現在國際間似乎有些地方已經開放使用手機通話,
但是大多數還是禁止。

既然各國法規不統一,還是乾脆就別用來的好,
免得一不小心就觸犯了法律。
畢竟雖然在使用者看來是小事,但是有刑責問題。
咖啡黑元素 wrote:
…擺設打火機、煙灰缸、煙斗與室內抽菸沒有絕對的關係...
何況都明文禁止室內吸菸了...
又訂定這種法條既多餘且矯枉過正...且妨礙人民的財產自主權........(恕刪)
這叫雙管齊下。法令禁止人民持有槍械,也會同時禁止販賣、製造。

室內禁止抽菸,擺設煙灰缸卻容易讓人誤以為該處可以吸菸,對於「違法吸菸者」也有幫助。二者當然有關係,但不會也不必有「絕對的關係」。
我也覺得這次的煙害防治法太爛了
應該要所有地方全面禁煙
然後政府花錢在每一個路口蓋一間符合規定的吸菸室(小小一間)
要抽煙的人就擠進去抽吧

明明二手菸會傷害人(難道抽煙的人要否定這點嗎?),然後抽煙的還想要講什麼人權講什麼自由,二手菸很遠就聞的到了,所以應該要把你們關在小房間抽.

如果傷害別人是對的,那抽煙的請讓我打一巴掌吧

inoue555 wrote:
但是身為國家的公民,配合政府的政策是義務。...(恕刪)

你是哪个国家的公民,配合哪个政府的政策
笑死人了...讲的好像马英九是你老子一样
哪天被人卖掉了都不知道
m01第一狗腿 wrote:
你是哪个国家的公民,...(恕刪)


滾回你的共產極權國家去,少在那裡犬吠。
台灣人在討論台灣的事,大陸糞青少來插嘴。

m01第一狗腿 wrote:
你是哪个国家的公民,配合哪个政府的政策
笑死人了...讲的好像马英九是你老子一样
哪天被人卖掉了都不知道

有教養一點,

別丟父母的臉!

拿出你腦子裡的東西再來發言,

還是說你腦子裡都是這些東西?
我也好想考獵人執照喔
只不過聽說光是要抵達試場就是一大考驗了
更別說要通過主考官出的聽起來簡單卻也困難到不行的題目(比如說搶到5張別人的號碼牌...)
.....
我沒有亂入喔...樓主真的有講獵人的事情啊~
Dave5136 wrote:
這叫雙管齊下。法令禁...(恕刪)

按你的邏輯...菜刀水果刀也要禁止才對啊...
Dave5136 wrote:這叫雙管齊下。法令禁止人民持有槍械,也會同時禁止販賣、製造。...(恕刪)


這倒是因地制宜 , 每個國家不一定 .

例如美國 , 成人可以合法擁有槍隻自衛 . 販賣製造持有均要列管 .

我目前 , 對現有的菸害防治新法覺得尚可 , 希望吸菸者不要鑽漏洞 .
說明:您已被停權至2009-03-27 22:06 。 累計停權次數 : 7
咖啡黑元素 wrote:
按你的邏輯...菜刀水果刀也要禁止才對啊
那是你的邏輯,我的邏輯可沒有這麼不通。

菜刀水果刀的主要用途是切菜切水果,不是砍人。武士刀的主要用途是砍人,所以法律禁止武士刀,不禁止菜刀水果刀。

菸灰缸的主要用途是放菸灰,是吸菸專用的工具。明白差別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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