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法條
獎勵標準:民眾檢舉違反衛生管理法規之案件,於查證屬實,處罰確定後,按罰鍰實收數之百分之五發給獎金。

檢舉人有5%的獎金
所以將來的新興行業就是獎金獵人。

可是昨晚新聞報導"老菸槍嗆敢過來檢舉就打下去"

所以我終於知道為什麼富樫義博說獵人考試很困難了,
因為獵人不會武功會被獵物(老菸槍)追著打啊!
所以檢舉人最好跟西索一樣強,
獵物看到你就投降。
(不知道那是啥 請去看獵人 不過作者很拖稿 哭哭)

因此我覺得以後檢舉人也要設國家考試,
考試名稱就叫獵人特考,
而特考過了就有獵人執照,
考試科目要考防身術跟武功這樣,
不然一堆沒錢或是放無薪假想賺外快的,
偷雞不著蝕把米,
還沒領到獎金先吐了一堆醫藥費,
而持有這執照等同於有波麗士大人的執法能力,
也就是他們具有公權力啦,
這樣應該沒人敢打他們了。(科科)

為了不被打大家開始拿出水杯來檢示自己是什麼系的吧!
大家畢業的不怕失業,無薪假的不怕無薪假。

大家一起去考獵人執照囉
XDDDDDD


兩天沒抽菸,我不驕傲,我很焦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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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痛恨菸味者
身上應該要跟捷運上面需要座位的人貼個貼紙之類的
smoker keep clear of me
或是吸菸者身上貼著
danger!! smoker!!
Maintains the distance

反正彼此都不喜歡別靠近的好...

很不喜歡在吸煙區抽
有人故意繞過來說你影響到我了
我在吸煙區抽了耶

現在應該只剩大專院校的戶外吸煙區有菸灰收集桶了吧
對吸菸者來說少見的淨土

大家一起努力戒菸吧!!
文章關鍵字
不是執法人員膽敢拿著相機拍的話
直接在路上就給他好看的解決了啦


此風不可長 找死就去做
叫董氏基金會的人有種自己出來檢舉啦...

稽查人員也是領薪水的...

搞不好他們也不願意出來抓吸菸勒...

強迫人民要貼難看的貼紙...違反基本人權!!

限制人民財產範圍內的物品擺設...違反基本人權!!

這些條文是哪個丁丁想出來的啊

稽查人員領薪水 做事是無可厚非
被這樣的人員開單 也認了啦
彼此不要互相為難

但若不是編制人員
就是一般好事的死老百姓
就最好不要去做這種找死的事情了
不然
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咖啡黑元素 wrote:
叫董氏基金會的人有種...(恕刪)


紅燈不能過馬路,違反人權!
酒後不能駕車,違反人權!
捷運內不能飲食,違反人權!
飛機上不能打手機,違反人權!
半夜不能唱卡拉OK,違反人權!

還有啥想喊的全部喊一喊如何?


leecc6256 wrote:
不是執法人員膽敢拿著...(恕刪)


那就除了5%之外再等著收傷害罪和解賠償金,
你夠種把人打死想賠大筆的還是抓去關也隨你便。

不在禁菸場所吸菸的話,還用怕人檢舉嗎?
inoue555 wrote:
紅燈不能過馬路,違反...(恕刪)

真是無知...

對法律...對自由...對人權的定義不懂的話就去多讀書...

現在網路很發達...多去查資料、去學習...不要有電腦只會打game...
咖啡黑元素 wrote:
真是無知...對法律...(恕刪)


笑話,對人權解釋錯誤的還不知道是誰呢,
無知兩個字奉還給你。

交通要有秩序才會安全,所以才不能闖紅燈,
酒後駕車造成公眾危險,所以酒後才不能駕車,
怕造成環境髒亂及乘客困擾,所以捷運內才不能飲食,
為了飛行安全,即使僅是疑慮,多數飛機上仍不能打手機,
為了多數人夜晚的安寧,半夜才不能唱卡拉OK,
這都和禁菸一樣,是為了社會的利益而對權利加以限制。

所以,為了多數人的健康及降低社會醫療成本,菸才要愈禁愈嚴。
所有的法律都限制了人的權利,為的是求取團體最大的利益,
連這麼簡單的道理都理不清楚,你才麻煩要去訓練一下自己的邏輯能力。

反正香菸只會愈管制愈嚴,你若沒打算戒菸,
就看是你先因為吸菸引發的疾病嗝屁,還是吸菸區先全部消失吧。
可不是我咒你死啊,畢竟吸菸者引發癌病變的機率是不吸菸者的數倍之高,
我不用咒你,你也有很高的機率提早say goodbye~

噢,對了,我的電腦不打game的,pc game留給你打就好。
網路很發達,麻煩多去查查吸菸和二手菸對人體有什麼危害。
inoue555 wrote:交通要有秩序才會安全,所以才不能闖紅燈,
為了飛行安全,即使僅是疑慮,多數飛機上仍不能打手機,

飛行不能接聽手機並不是因為安全疑慮
而是手機基地台使用問題

inoue555 wrote:
所以,為了多數人的健康及降低社會醫療成本,菸才要愈禁愈嚴。
所有的法律都限制了人的權利,為的是求取團體最大的利益,
連這麼簡單的道理都理不清楚,你才麻煩要去訓練一下自己的邏輯能力。

如果有健康捐
那為什麼還有降低醫療成本的問題?
首先健康捐的去向就很可議了
再者
追求團體最大利益為什麼就可以捨棄個人的自由?
只要以不妨礙他人為前提下沒有任何理由是可以捨棄他人自由吧

說真的
我們這些反對"這次"菸害防治法的人
所寫的文章大家真有認真看過嗎?
我們反對"這次"菸害防治法並不是就代表我們不反對菸害
而是"這次"菸害防治法太超過了
已經確實侵犯到人權了

請解釋
我自己的公司為什麼要強制規定不能吸菸?
我們自己公司有自己的專屬吸煙室為什麼不可以?
為什麼我想要開可以吸菸的餐廳不行?
原本那些專做吸菸者生意的店家叫他去喝西北風?
政府頂多要求在外需註解不就可以了?
而且就算是禁煙餐廳
為什麼餐廳一定要貼上禁止吸煙的標誌?
為什麼演藝圈拍片時拍抽菸場景使用香菸要開罰?
要求室外吸菸
為什麼大眾運輸系統都沒有適當的菸灰缸根吸菸區?
這種配套措施只會製造更多的菸害
有形無形中反而更嚴重傷害非吸煙者的人權
最後
請問要怎麼取締?
拍照以後你知道你拍的是誰嗎?


不要跟我扯什麼香菸應該全面禁止這種不切實際的言論
早年美國禁酒發生多大的問題?
想要解決問題
不是強制禁止跟毫無配套措施就亂丟法令
我贊成台灣需要適當的菸害防治法(我也不吸煙)
但是這次的菸害防治法只是譁眾取寵
完全處理不了任何事情
想當抓扒仔賺錢就得小心不要被抓到,
不小心被抓到,被打那只是剛好而已。

不要和我談什麼法律,這個社會實力就是一切,
想告傷害也要到時候敢出庭或是能活到那時候
若是人人都能跟吸菸的人要證件察看登記
那還養稽查人員幹嗎?
接下來又抱怨公務人員不做事?

若是遇到爛命一條的
敢不敢用自己的命來換他坐牢?
5%是給最先檢舉的人(不是人人有獎,而且不能匿名)
若是遇到後台強壯的
搞到個人資料後
5%有那麼好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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