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獲貧婦2萬元 不理哀求 女堅索3成

學校~
http://www2.nuk.edu.tw/fl/01_news/attach/1214.pdf


有關12 月14 日蘋果日報A1 版所刊載之本系畢業校友潘同學事件,
本系之澄清說明:
一、本系自創設以來對於學生之教育,除法學專業領域傳授外,亦相
當重視學生之品格教育,並開設有相關之法律倫理關懷課程。
二、經本系與潘校友聯繫,潘校友表示蘋果日報之報導內容有所偏
頗。事件發生係她與本校法律系蔡依寧校友,在自家附近公園幫
助流浪動物時,撿拾到李姓婦人之皮夾,然後兩位畢業校友留在
原地等候李姓婦人,並至警局處理。李姓婦人在電話中表示願包
紅包給兩位校友,兩位校友堅持不要,並說該紅包只要捐給創世
基金會或慈善團體。後因兩位均為本校動物保護社之社員,潘校
友更是兩任動保社社長,雖現已畢業,但仍經常返校從事動物保
護之相關工作。潘校友表示,她們是請求對方將該款項捐給動物
保護社,過程中口氣上可能太過於急躁,不過,該請求為在場之
警察瞭解並獲婦人同意,且當天開立收據,由李姓婦人直接捐款
6000元給動物保護社,做為流浪動物結紮之用,兩位校友沒想
到竟發生這麼大的誤解。

奇摩新聞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214/17/2iz8c.html

更新日期:2010/12/14 16:26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縣一名單親李婦遺失2萬1千元生活費,被拾獲的法律系畢業潘女索討3成報酬,今天(14日)上午兩位民眾看了新聞後,打電話到警局表示要幫助李婦,一名60歲的林姓男子還帶著2歲大的孫子,拿著6千元到警局表示要給李婦,他對媒體說,年輕人要有惻隱之心,「愛心大家都要有!」


44歲的李婦獨力撫養兩名子女,月收入僅約3萬元,昨天(13日)領了2萬1千元後,不小心在土城市裕民路、捷運海山站附近,遺失了裝了錢和手機的包包,她回撥自己的手機,接電話的28歲潘女表示會把包包送到廣福派出所,李婦表示要給潘女紅包致謝,潘女表示自己是高雄大學財經法律系畢業,要求三成、6300元的報酬,李婦希望少拿一點,但潘女堅持要6千元。


雙方在派出所碰面後,李婦向潘女求情,警員也幫著李婦對潘女說,「不要這樣啦!」但潘女回應,「我要問學校老師可不可以這麼做。」警方表示《民法》規定如此,他們也無權干涉。


潘女今天則認為委屈,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最初是李婦要包紅包給她,她說「不用」,如果要給就會捐出去,還問李婦「6千會不會太多」,她才用李婦的名義捐6千元給母校的動保社。


潘女說她覺得驕傲、做了好事。不過,警方表示,昨晚潘女到警局簽領據時,才表示將酬金捐給動保團體,而且還說她只有索取3成現金,而不是「所有失物」的3成,其實已經很客氣。

相信大家眼睛雪亮的
氣不過 特別找出資料
如果警察說謊她不怕被告嗎

本來是個人行為,只是讓學校名譽來發聲明稿是單憑一面之詞嗎

如果要求3成的酬勞
倒不如不要送去警察局更好不是嗎?
自己送過去還要要求3成這樣不是怪怪的嗎
My 愛瘋4...
捐六千~有多少人會捐六千不覺得痛的
kenM3L wrote:
想一想 以後我撿到錢一定放入自己口袋(恕刪)




那就保佑你不要被路上的監視器拍到

不然被查出來 告個侵占...........................



話說蓋大樓的速度真快阿
每次點 下一頁
想說終於要結束時 才發現 ~~~oh! No 又從哪冒出來的下一頁







另外

wrote:

故事的真相是???????

國立高雄大學九十八年度第二次學生就學補助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請點閱

這個文件檔的第八頁

標題是

國立高雄大學搶求失學計畫申請表(附件三-1)

各位請看編號"5"
如果文內載的是事實


我只能說

大家的撻伐應該夠了

她應該已經受到教訓了

或許可以有其他作為讓這事有個好的落幕


這已經是過去式 她已經畢業或許也已經在工作了
染個頭髮的錢不便宜吧~~~
讓我覺得 她現在的生活應該還過得不錯吧

既然這樣 她的家庭也曾經苦過
為什不能體諒那位單親媽媽的苦?

ads012002 wrote:
學校~http://...(恕刪)

只有一個看似6歲的高中生知道
而且一定會有人死掉的
chiang:另外是那個豬頭說我要穿內衣的? 你嘛幫幫忙,雖然01沒有收視率的問題,但是好歹也要顧及社會觀感好嗎,別作出一些不好的示範
ads012002 wrote:
學校~http://...(恕刪)

僅憑片面之詞未作多方查證,就可發出聲明背書的法律系。

animatrix wrote:
難道會引出案外案


如果國立高雄大學九十八年度第二次學生就學補助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

第八頁"國立高雄大學搶求失學計畫申請表(附件三-1)"

所載之學生和本新聞事件主角是相同一人



bzeeenb wrote:
我看新聞..她好像常出國哩~

也說到她家庭經濟狀況不錯...@@?


也是事實

那這個補助申請是否有涉及詐欺和使公務員登載公文書不實的問題勒??????

這個事情已經不是他們學校系主任出來發個新聞稿就解決的事了

國立高雄大學必須出面說明他們的"搶求失學計畫"是如何審查資格的?

她的案件是如何審查過關的????

國立高雄大學是否要追回公款????

是否要將該生移送法辦????


芊芊爸爸 wrote:
原來現在的高知識份子...(恕刪)


讚讚讚讚讚!!!!!!!

大大是值得尊敬的人!!我敬佩你!!!
禮誠工作室 wrote:
看來管妹還是非常有正義感的啦!給你一個 讚...(恕刪)


我也給一個...

法律不外乎人情....
事實證明了
是假象

今天看了新聞感覺越看越無趣
一下警察說他詢問女同學4次《是否堅持要拿取3成》
他的回答都是堅持
現在又跳出來說是婦人主動要包紅包
這樣就像在滾雪球一樣
越滾越大
越滾越無趣
My 愛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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