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見解、實例,勞、資雙方互有來往
精彩
精彩啊
讓我受益頗多請樓下的鄉民,繼續踴躍發表
章魚男 wrote:
這篇文,我個人認為非...(恕刪)
linqqq wrote:
我做個簡單的流程圖:
1.肯給(老闆)-->強(業務)-->(公司)業積提升-->良性循環
2.肯給(老闆)-->天兵(業務)-->業績不夠淘汰-->找到強(業務)-->(公司)業積提升-->良性循環
3.不肯給(老闆)-->強(業務)-->強(業務)離職或帶人帶單離開-->(公司)業積下降-->惡性循環
4.不肯給(老闆)-->天兵(業務)-->業績不夠淘汰-->(公司)業積下降-->惡性循環
...(恕刪)
taichung kan wrote:
.天兵(業務)-->肯給(老闆)-->業績不夠淘汰-->找到強(業務)-->(公司)業積提升-->良性循環
JJ8009 wrote:
我是覺得,自覺自已大材小用、老闆當太爽的人,大可以出來作老闆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