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日本台女命案 我想替涉嫌人張XX說幾句公道話

昨天電視有報導
張先生20歲被抓那次不是要上網買援交
他是要賣自己的"初夜"
我相信,因為我必須相信!
winter653 wrote:
昨天電視有報導張先生...(恕刪)


援助交際,字義上的意思應該就是販賣自己的身體或著是買別人的性交權吧

無論是買或是賣,在台灣或在日本都是犯法的事

不過話說回來他真的是心理變態!他覺得自己的初夜很偉大嗎?怎麼不照照鏡子看他自己長的什麼樣子?
想上網賣自己的初夜,女生也要找個能看的吧

loaa wrote:
雖然整個社會把他批的...(恕刪)

這是啥鳥理由!
西門町找援妹還需要上網PO文?
沒有女人還有左右手吧!
什麼沒發洩管道...
人格不正常要好好找原因
不是把自己犯的錯牽拖到公權力上!

imhung wrote:
大家也別再砲開板的,說不定他也有類似的慘痛經驗啊!


假如我是樓主的話
我可能會開一篇問 這樣是不是可以提告

討論就討論 人身攻擊都出來了


Crius wrote:
假如我是樓主的話 我可能會開一篇問 這樣是不是可以提告

討論就討論 人身攻擊都出來了 ...(恕刪)


客觀看待兩獨立事件:
(1)殺害兩女僅有物證(張先生房內血跡),沒有其他人證(ex.當場看到殺人,或是看到奪門而出).
(2)張先生被刀刃殺死,只有球員兼裁判的警察口述(張的遺言,張自殺),沒有其他人證(ex.路人)物證(ex.錄影帶).
所以以上兩事件無法百分百確定兩女被張先生所殺及張先生自殺.
此事有點類似江國慶的案情:
(1)垃圾桶的體液為江國慶的;血液為死者的;沒有其他人證
(2)佐證:筆錄承認殺人(承辦人提供).
(3)本人口述:我是被刑求的,人不是我殺的.

各位有沒有覺得(1),(2)很類似,(3)張先生已死, 無法口述
所以在無足夠的證據之下,各種可能皆有可能. 所以不能先入為主地認定"張先生殺害兩女"是唯一的可能,以免犯江國慶案件的錯誤.
最後奉勸各位少去日本旅遊或留學.以免毫無緣由被殺害,卻找不到真相.因為我覺得日本人
很會包裝,所以善於隱惡揚善(ex核電廠輻射外洩,olympus虧損多年....族繁不及被載);所以不得不懷疑日本人為了掩蓋"治安敗壞"(尤其311地震以後)的事實,而嫁禍給外國人,最後草草結案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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