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災過後 任意撿拾漂流木 小心觸法依森林法第十五條第五項規定,「天然災害發生後,國有林竹木漂流至國有林區域外時,當地政府需於一個月內清理註記完畢,未能於一個月內清理註記完畢者,當地居民得自由撿拾清理。」
Johnpeace wrote:懶得理你上法院的話肯...(恕刪) 你現在屁了那麼多...想表態的是什麼阿?是想表態台灣人素質差?還是撿這些東西合法...還是你懂得很多...有一種東西叫倫理...你長得那麼大了...倫理你知不知道...東西該不該拿你知不知道...
大陸有個許霆案..許霆利用atm故障多領了17萬..結果換來牢獄之災..就算他事後歸還..一樣有罪..在台灣銀行會通知你..如果你不還銀行就提告侵占!!所以這次受災戶的貨品就算泡水也不是你我說是垃圾就垃圾..因為店家可以把泡水的貨物跟保險公司索賠或請供應商處理..!昨天才下去烏日幫一個廠商處理貨品..泡過水不能用..當廢品賣也好吧~!!
Johnpeace wrote:唉可見你發文都不看他人發的文..路上有一千塊撿了,後來持有人證明那一千塊是他的,這樣的確會造成侵佔這個問題我已經問過了..可是...你真的認爲那麽容易就可以告的成功嗎?我覺得你是活在自己的世界吧律師是死人哦??請那個讀法律的出來解說一下吧今天要是有人請你打這種官司,你要幫被告打贏有沒有信心呀? 完全不感相信會有這種人存在我根你保證只要證明那一千塊是他的,侵佔絕對會成立不過我也懶得跟你多費唇舌啦O.O你這種人多一點也是好事,社會階層就是這樣形成的。
看討論的這麼熱烈!分享一件事有一次我同學告訴我,他和教授去英國參加研討會屋主因為要外出一週所以把整棟房子出租家裡東西都沒收,我同學說就像回到家裡一樣這在歐洲比較先進的國家算是很平常的短期租賃本來屋主說一週的時間到就請我同學和他傭人點交就可以了不過後來還是回來點交!我和我同學說應該是怕被搬家吧?因為在台灣應該會被搬光吧!
Johnpeace wrote:請問一下你要從哪個角...(恕刪) 改天如果你家淹水,值錢的東西流出來,或者是錢從你口袋掉出來,記得通知一下大家,我們會很樂意去撿拾的...但是如果流出來的不是值錢的東西,也請順便通知一下,我們會幫忙通知環保局去開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