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ve_i_skogen wrote:難到台灣的社會價值觀是「寧可錯殺一人,不可放過十個罪大惡極之人」?...(恕刪) 很好,又一個把議題混在一起談的人第一,廢死刑與現在幾個要不要蓋張執行是兩回事。第二,司法不公與死刑也是兩回事,有錯判請去支持司法改革!!!現在關在裡面也有人是錯關的,那是不是也要因此都不要抓人了?因為可能抓錯人?
吳揆則說,對於已經遭到三審定讞的死刑犯,「非常上訴或有沒有違憲的問題都釐清後,對於任何沒有問題的事情(個案)、定讞的,有些甚至他(死刑犯)想求死,依照法律應該是要執行的」。.......................................................................................................................既然已經表態!就訂出一個時間表!!!不要嘴巴說依法行政,結果卻是若干年後,政府不知輪替幾番了~或是直接讓死刑犯老死!!
黑青 wrote:...(恕刪)不要嘴巴說依法行政...(恕刪) 說一套作一套又不是現在才開始...只是這幾天終於讓人看到真面目罷了........謝謝你,王部長,妳擦亮了廣大民眾的眼睛。原來過去我們看到的都是假象與幻覺........
如果真的執行死刑請那些政治人物就不要說台灣是一個沒有人權的國家或是人權退步的國家 因為被執刑死刑的死刑犯都是確定的沒有誤判!!還有那些會用執行死刑來攻擊政府的人 你們也想一想這一次的執行是不是符合社會正義也可以讓一些死小孩知道 還是有人可以修理他們的...
大頭小胖 wrote:廢話一堆,你的論...(恕刪) 本來廢除死刑就要有完整的配套措施,所謂的廢除死刑的最基本要求本來就是「終身監禁」啊!隔離一個會傷害其他正常人的人,但還能利用這個人的勞動價值,不然長這麼大,殺了他不就白費了……還有「偷藥救母」是普通心理學的經典案例!請回去看課本~~ 小男孩有能力在「偷藥」和「救母」上選擇,應該年紀不小(其實是我忘了他幾歲 lol),犯法同樣要負刑事責任!這是真人真事,最後是無罪。為何台灣人會認為一切依法?這是社會不公的問題,是社會沒法給一般人信任。有關社會價值觀的資料請參見 World values survey。人性本來就這樣,殺人償命,近乎人情!如果我是被害人家屬,當然會讓犯罪者消失在世界上。這樣我才能夠平反心情,正常的活下去。假如已廢除死刑,又能夠怎樣?所以安撫受害者家屬本來就是配套措施之一。這些問題都是炒冷飯了!在好幾十年前,相似的東西早就在歐美討論過了…… 只是公眾人物在說服百姓的時候,不可以和家屬正面對上!不然後果不堪設想!有九成以上的死囚都不是被冤枉的,最好是被處決,可是誰有能力把這九成的人處決,而把誤判的人挑出來?這就是人類司法體制的問題所在!廢除死刑基本上的無奈的。不然,最好代罪羔羊的劫數不要發生在支持死刑者身上……還有其實台灣的道德發展早就不是那樣了,這十年變遷很快。問題不在大眾想法為何會這樣,而是上層階級的私欲壓縮到一般大眾的生活水準罷了。當大家生活都辛苦,誰會吃飽撐著談「社會公義」?所以這沒全沒有在唱衰(說是斥責那些造成不公義的富有階層還比較恰當)~~請大家息怒啊~~~還有,與其在這裡討論死刑議題,倒不如討論社會上有那些不公義的問題還比較實際。所以討論這個問題的人(包括我)真的是吃飽太閒了~~要讀書的快去讀,要工作的快去工作,要出去玩的快出去玩…… 少浪費時間在這個議題上!這根本只是無能政府在轉移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