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代替下地獄,
那我更想問部長,照您的邏輯,那些被害人是怎樣的角色?被害人的家屬更是情何以堪??也許今天這些悲慘的事件沒
有發生在偉大的部長身上,
所以他可以置身事外,講得非常輕鬆,畢竟別人的小孩子死不完,一個女孩子被人砍了100多刀,慘死刀下,老早就死刑
定讞的人,
竟然到現在還活的好好,繼續用妳我的納稅錢在那邊吃飽睡足,或許偉大的部長不想讓自己雙手沾上血腥,但如果是這
樣的話,
那就請她不要繼續占著茅坑不拉屎,今天並不是說要她瘋狂的執行死刑,而是請她讓那些罪證確鑿,死刑定讞的人,為
他們無可饒恕的罪惡付出代價,
部長如果覺得這些殺人犯都是值得原諒,都值得再給機會的話,那為甚麼他們犯案的時候,沒想過給被害人再次機
會??沒想過讓被害人有活命的機會?
也許他說怕誤判造成無可挽回的悲劇,這點也許值得探討,但是對於那些死刑定讞的人又該怎麼說?死刑定讞~代表
的是所有能夠證明他清白的機會,
都認為他有罪,所有讓他可以狡辯的機會,都認為他該死,所以不讓他繼續狡辯了,要他去為自己的罪惡付出代價,這樣
的人還不執行,我真的想不透,
是不是就像其他網友講說的,現在的台灣~是殺人的才有人權,被殺的都已經死了不算人,所以沒有人權不需要重視,
如果社會已經可悲到這個程度,
那我們還需要法律做什麼??當正義都不能透過司法程序來伸張,那我們要用何種手段才能得到正義?還是都要向偉
大的部長看齊,我們要寬恕,
就算今天是自己的女兒被輪姦,分屍,剁成一百多塊丟到河裡,抓到兇手之後,我們還要摸摸兇手的頭,跟他說:乖~本聖
人很慈悲的,你殺死我女兒只是小事,
所以我原諒你,你不用擔心,有偉大的部長在,你一定不會死的,記得在監獄裡面努力裝乖撐到假釋吧!!!這種鬼話我真
的說不出來,遇到這種情況,我想大家都想
罵三字經,狠狠扁兇手一頓,只可惜部長的心跟受害者的家屬都不同調,部長的心中只有不想讓自己雙手沾滿血腥,而
沒有正義申張這回事,
只有塑造聖人形象,而忘記了自己身為法務部長的責任,今天總統府也打了她一巴掌,他老大給的指示是死刑定讞就應
該要執行,
我想應該可以讓她稍微清醒一下,如果她在繼續這樣下去的話,那刑法271條是不是就沒意義了?
同步發表於個人網誌 http://www.wretch.cc/blog/newlife626/8046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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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addin1212 wrote:
最新消息: 死刑爭議...(恕刪)
別高興太早
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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