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今晚的最新畫面後有個疑問:鴨子和湘瑩究竟算不算共犯?一開始還沒有今晚的這個影片時所以這兩個說她們沒看大,大家也沒證據但晚上畫面出來了Ma狂踹,另兩個女的先去攔計程車,而且報案的楊姓司機的行車記錄畫面中,可以清楚聽到有個女的(不確定是鴨子還湘瑩)有叫Ma「快一點啦」所以這兩點不構成共犯嗎?1.友人在後面打人,同行的人已經先去叫計程車為落跑做準備2.友人打人,同行的不但沒有制止,還叫她快一點上車跑路即使另兩位女藝人沒有動手,這樣在法律上真的可以撇的一乾二淨嗎?這樣不算共犯嗎? 有沒有懂法律的可以幫忙分析一下?
ns1845 wrote:大家是否有做過悔不當初的事,是否也期待別人給予機會?現在被害者也慢慢好轉,可不可以讓這件事回歸到單純法治面,電視台得到了收視,你呢?...(恕刪) 你天天上來護航想消音,隨著曝光的證據愈來愈多,等著被砲吧! 圈內相關利益人士嗎? 面對司法審判已避免不了,為何怕人討論,網民可沒那能耐能影響法官。
ihuaa wrote:看完今晚的最新畫面後...(恕刪) http://www.rclaw.com.tw/emome/xhtml/eztextdetail.asp?gid=4934&eztitle=&ftype=&rspage=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