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gi76731 wrote:校方必須要證明(至少立論) 其少數學生獲利的行為(騎車)減損了其他大多數學生的利益 進而使學生群體內"淨利益"減少了 才有禁止的正當性吧!?...(恕刪) 你說的沒錯但學校通常都站在防範未然的預設條件下去執行其實只要隨便列出每個年度在學學生的意外車禍事故這數據應該不難找吧
digi76731 wrote:不用說大家知道可合法騎乘機的中學生是極少數故禁止騎乘絕不是維護了學生群體內多數的安全,而是減損了小眾的權益談到公眾利益就必須說到"功利主義"的概念功利主義旨在將群體內"淨利益"最大化可試想情況如此:對此極少數符合國家規定的學生來說騎車帶來的"利"(時間寬裕等)超過"不利"(在此的不利當然包括發生事故的機率等)所以他們選擇騎車通學而校方必須要證明(至少立論) 其少數學生獲利的行為(騎車)減損了其他大多數學生的利益 進而使學生群體內"淨利益"減少了 才有禁止的正當性吧!? 哇!難得看到有人用經濟學中的福利來道出決定選擇,腦子裡馬上就浮現出該模型,小妹佩服。有深度。
隨便的藍 wrote:你說的沒錯但學校通常...(恕刪) 所以鴻海規定公司的人不能騎機車上班也是對的吧哈哈公司(學校)自治 保護公益保護同仁(學生)但公司(學校)通常都站在防範未然的預設條件下去執行其實只要隨便列出每個年度在學學生(社會人士高的嚇死人)的意外車禍事故這數據應該不難找吧
bigmouw wrote:所以鴻海規定公司的人...(恕刪) 不要再逼那位說出隨便的藍 wrote:憲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凡人民之其他自由與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我是這樣子解釋 (恕刪)的〝01大法官〞了我懷疑他是假的大法官,怎麼辦@@
digi76731 wrote:不用說大家知道可合法...(恕刪) 其實講那麼多屁話就是威權主義作祟管你對還是錯 就算你是對老子是錯的 也是老子說的算反正就歸於為了你好就可以了(好像禁行機車道就是如此 一切上面說的算 )所以頭髮禁 騎車禁 服裝禁 食物思想也禁方便管理 就是這麼簡單標準的洗腦教學
bigmouw wrote:其實講那麼多屁話...(恕刪) 其實就是傳統行政法上的〝特別權力關係〞這種〝法外關係〞在現代法治國家格格不入現在的法治社會想慢慢的揚棄所以司法院大法官才做出有關 軍人,公務員,學生,受刑人,律師,會計師...的很多解釋,希望停止這種不好的關係
學校不但控制吃啥(規格標)也控制了你只能吃哪幾家(資格標)12學生違反校規外食 師罵〝無父無母〞高雄市樹德家商有12位學生,午餐時間因為 訂購外食 違反了 校規 ,因而遭到老師嚴厲的指責,當著全班的面痛罵學生無父無母,讓學生的家長相當生氣,認為老師如此羞辱學生,讓孩子心裡受到很大的傷害。防夾帶外食 學生學校諜對諜記者游明金/宜蘭報導〕除宜蘭高中,羅東高中、蘭陽女中午餐也都禁訂外食;學生投訴,學校為防止業者,冒充家長夾帶外食進校,規定每個家長,最多只能送兩個便當,好像在搞「諜對諜」。學校否認這種規定,不過,學生若被查獲訂外食,就違反校規須接受處分。羅高、蘭女都有學生反映,學校午餐禁外食,雖開放家長送餐,但為了防止業者冒充家長送外食到學校,規定每位家長最多只能送兩個便當到學校。如果家長沒空,要委託鄰居代送,超過兩個就不行,有家長質疑,如果他有三個孩子都念羅高,便當要怎麼送?規定很不合理。羅東、蘭女都否認有數量的限制,蘭女主任教官譚旭峰說,只要是家長送來都OK,是家長或業者送的,教官分辨的出來,如果向業者訂外食,教官在場,學生也敢出來領,被查到就是違反校規,記警告一次。羅高校長游文聰說,學校未明文規定只能送幾個便當,只要合理都不會禁止,確實會有業者冒充家長送外食,但教官與老師會進行了解,到底是不是家長?學生違反規定要接受假日輔導,累犯就記警告。宜中學務主任林德齊說,目前沒有處罰規定,學生違規透過導師加強宣導。另,家長擔心孩子飲食不正常,以蘭女為例,全校約一千八百個學生,訂購合作社餐盒約二百五十個,比例很低,很多學生都是吃麵包、泡麵,健康讓人憂心。蘭女表示,女學生吃得少,也喜歡吃餐盒,會加強宣導呼籲學生注意均衡飲食。買外食遭體罰 家長不滿狀告教局台北市石牌國中數十名學生買校外便當遭老師體罰,男學生打屁股、女學生打小腿,有學生被打的紅腫淤青,家長不滿一狀告到教育局 ,校方說學生自願受罰代替記過,坦承體罰不恰當,口頭告誡老師不可再犯。聽到生教組長因體罰買外食學生遭責難,好幾名被打的學生反而張貼大字報,聲援體罰的楊姓生教組長。學生甚至寫下道歉信表示組長體罰學生是因為自己做錯事,不是老師的錯。洋洋灑灑一大張,講的是三天前發生的事。當時有20多位國中生集體訂購校外便當,違反校規不准學生買外食規定,依懲戒標準得記小過一支。問題來了,學生擔心記過影響升學,要求楊組長以體罰代替記過,變成男學生打屁股、女學生打小腿,有家長不同意這種方式,一狀告到教愈局。 教育局 督學到校瞭解後也認為不該以這種理由體罰學生,校方坦承要檢討。結果學生買外食遭體罰,組長未依校規處置以口頭告誡收場,被打的學生也沒被教育違法校規 就得依校規處罰的觀念。【現場口白】受體罰學生說:「女生打小腿這是我們自己要求的,都是我們自己要求的,(記者:不是學校要這樣打?)不是。(記者:你們覺得是自己做錯?)對,因為我們違反校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