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這樣的無賴,連番恐嚇,我該怎麼辦...

RICE 1502 wrote:
第四天後有沒有照你自...(恕刪)


第四天後有沒有照你自己說的天天轉帳付款
這之後多少次不履行自己承諾天天轉帳付款?
有誠信可言?
天天轉帳付款85萬是28,29天,我開工2個半月是70多天,
應該轉多少?

誰答應你依進度付款的?
胡說八道亂指控.
前頭說天天轉帳付款現在又鬼扯依進度付款,滿嘴謊話. <--我如果在這版上滿嘴謊話我願受法律制裁,請問你敢這樣說嗎?


還有你這些話又讓我回想起一些細節了
第四天後有沒有照你自己說的天天轉帳付款 <---一開始講好是匯到你的戶頭,你也有給我,如果你忘了,帳號我可以給你,是第一銀行的,然後是誰在我匯了幾次(我忘了幾次,不過銀行應該可以查到記錄)也許就是你說的第4天,你跟我說,你的帳戶出問題,被銀行鎖起來不能用,拜託我拿現金給你,請問是誰有問題
另外,合約上白字黑紙都有寫的東西,你可以說我胡話,那上法庭時你拿給檢查官的合約不就是你造假的嗎?

再者,你又讓我想起一件事,這事我也有錄音起來
當初,你來我公司亂,我打給你,反正你又是破口大罵,我簡短說一下,不要說我上法庭在查檢官面前說只要你拿的出你所謂的單據(因為你當初要我再給你錢的理由是,你付出去的錢比我給你的要多),不要說誰對誰錯,不夠的我一毛不差補給你,當天我在電話中也跟你說,你誰都不信任,麻煩你找一個你可以信任的人,我們三個在工地,只要你的人說,那房子可以住人,沒有危險,我馬上把你所謂錢一毛不差給你,不過反之,你要把拿走的錢吐出來還我,當天你說好,那明天見,隔天,為什麼一直等不到你電話,後來我打給你,你竟然跟我說,你"公司"的工務說,我不會履行我的承諾,所以你不來了~直接電話就掛了
以上,請問,為什麼你不來~是你自己答應的事(有錄音),再者,請問,你公司是那一間公司,什麼名字,是那一個工務說的,請你請他出來做證,可以嗎?

Tcic wrote:
既然都有簽約也都各有...(恕刪)


我晚上回去處理一下吧,我再PO上來給大家看吧,還有法院的判決書

阿傑王子 wrote:
我晚上回去處理一下吧...(恕刪)


要不要把你的回答跟引言的部分用顏色或甚麼區隔一下啊,有點亂。
きょうから俺は!!!

阿傑王子 wrote:
我晚上回去處理一下吧...(恕刪)


看來即將水落石出了。

PO 出來大家都看的到~自然就不需要再多做口舌之爭了。
RICE 1502 wrote:
你繼續胡說八道,我出門給檢察官寄信....(恕刪)

RICE 1502 wrote:
等等我會發函給承辦詐欺的檢察官....(恕刪)


其實.....我想問
你到底發函寄信給檢察官了沒?

另外說真的~
看到目前為止
你的言詞比較閃爍

阿傑王子 wrote:
事情要拉回到一年前我...(恕刪)


路過~~
關心一下~~

vic0320 wrote:
建築我不懂,但名片看過不少,頂多在本名後面多加上外號。但為何名片要使用你自己取的"字",而不呈現與你身份證上一樣的名字?

...(恕刪)


這點我也好奇
雙方有恩怨,互相指控對方,現在除非是上帝用全知觀點倒帶一次,也沒辦法還原真相了.

就雙方說法,我猜測當初是這樣,有錯請糾正我:

阿傑大是定作人,RICE大是承攬人.

定作人土地上本來有舊建物一座,他找了承攬人想打掉重建,蓋套房好租學生賺錢.

定作人沒有經驗,所以聽專家也就是承攬人的建議:我們自己就這麼蓋好了,也不要走一般的程序,報開工要跑照要審圖,還有一些需要建築師背書的文件,既要花錢又花時間;反正我蓋過這麼多房子了,算是有口皆碑,從來也沒出過問題.

然後定作人同意了.

蓋一蓋,定作人覺得品質堪慮,基於瑕疵預防請求權,雖然工作還沒完成,他就定期限要求改善,或者依約履行,但是承攬人不願意.


反正工作還沒有完成,定作人本來就可以隨時終止契約,所以定作人依民法511條終止契約了.只不過雙方對於之後”賠償承攬人因契約終止而生之損害”的數額究竟是多少,顯然認知有差異,承攬人認為還要再補他35W,定作人要求要看單據.

年紀小小就這麼會唬濫,長大是準備當記者還是法官啊?

加藤老鵰 wrote:
雙方有恩怨,互相指控...(恕刪)



定作人沒有經驗,所以聽專家也就是承攬人的建議:我們自己就這麼蓋好了,也不要走一般的程序,報開工要跑照要審圖,還有一些需要建築師背書的文件,既要花錢又花時間;反正我蓋過這麼多房子了,算是有口皆碑,從來也沒出過問題.

然後定作人同意了.

蓋一蓋,定作人覺得品質堪慮,基於瑕疵預防請求權,雖然工作還沒完成,他就定期限要求改善,或者依約履行,但是承攬人不願意.


反正工作還沒有完成,定作人本來就可以隨時終止契約,所以定作人依民法511條終止契約了.只不過雙方對於之後”賠償承攬人因契約終止而生之損害”的數額究竟是多少,顯然認知有差異,承攬人認為還要再補他35W,定作人要求要看單據.

大概可以這麼說吧,不過說真的,我土人一個,我也不知道要依什麼法條來終止,我只知道房子不能住人,我當然要求要修正改善,不然花了錢,蓋了一棟不能住的房子我不知道要做什麼
而我也不是看到不對馬上終止,也是一而再的要求改善,好繼續蓋下去,可是他就是不肯,沒辦法我只好停止,難不成要等真的蓋成了,出事了,再回頭來找他嗎?
再者這他要我再給他的35W元,一下說是我欠他的貨款,現在又變成是什麼頭款,我不知道要怎麼回答了,所以直接在法庭上要他提出證據,有證據我二話不說馬上補給他,我不知道這樣還不行嗎?
現在真的我也只想結束這個鬧劇,錢賠都賠了就當做花錢學經驗吧~真的被搞到都無心上班了...
加藤兄,謝謝你幫忙分析

阿傑王子 wrote:
一下說是我欠他的貨款,現在又變成是什麼頭款,我不知道要怎麼回答了


我猜他是指定材料的錢,那就可以說是貨款,也可以同時是頭款,一般我們承攬契約有的是包工包料,有的包工不包料,有的買材料的資金已計入報酬,有的沒有,看你們當初合約.如果貨款算進報酬裡,你們的合約又是寫蓋到哪裡付多少,那就可以既是貨款又是第一期頭款.
年紀小小就這麼會唬濫,長大是準備當記者還是法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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