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對於台灣要求 apple & google 要有手機軟體七天的鑑賞期 , 否則要開罰有何看法

Mobile01沒有了我還比較心疼
蔣大你說是吧

你是氣暈頭了嗎?


米思特 wrote:
引用:http://...(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最近事件可以看到

1.消費者的基本權益,廠商不在乎該國法律對消費者的保障。

2.財團用市場支配地位,挾用戶權益影響政府執行國家法律。

是的!

這件事我支持台北市府

國外企業來台灣賺我們的錢就應該配合我們的法律!

消保法保護我們消費者, 台北市府執行台灣法律,

這有什麼錯??

我不懂為什麼還有人要罵台北市府??!!
奇怪了, Google 不爽做台灣的生意了也不行嗎 ?
他們認為現在才使用比較重要

這是很典型的商業手法

利用嬌情的使用者反過來包圍市政府

而這個事情演變到今天

甚至有人說:蘋果可以是他家的事,google沒有沒關係

還有人說:這樣怎麼保護數位內容

講難聽點:會用盜版的人就是會用啦,會支持的就是會支持啦

在美國也是一堆人玩弄七天退貨的規則的人

更何況,蘋果都有偵側盜版的套件了,google怎麼不弄?

我反而認為HTC,趁現在弄一個好的軟體認證機制,吸收全球的消費者,反而是反過來幹掉GOOGLE的機會

<至少在台灣>
millinea wrote:
是的!

這件事我支...(恕刪)
ettvyang65 wrote:
我只能說...
把付費的APP下架又如何?


我使用安卓系統的時候,也從來沒有買過付費的軟體耶

常用的軟體之外,一大票遊戲也都免費呀(同樣的遊戲反倒是app store 賣0.99)

沒什麼好買的





本來就是一場戲,咱們繼續看下去。
雖然我滿喜歡google,但你一個企業本來就是要配合當地法規
何況政府也不是強制,市府有協商的空間
更不像某大國那樣無恥霸道阿
市府的出發點還不是為了使用者,結果誰知道一堆人胳膊向外彎
唉!用心良苦卻成空
skinnerlee wrote:
他們認為現在才使用比...(恕刪)


GOOGLE的防盜機制目前比APPLE濫很多
還會有APP木馬病毒幫你信用卡扣款

一群人自稱寫程式的開發者以及鄉民都在說GOOGLE是最保護開發者的
超級自我感覺良好跟自婊

ettvyang65 wrote:
i dun care.


翻個牆不就可以了...

android很free的...



mrbay wrote:
翻個牆不就可以了.....(恕刪)


重點是...
就算是翻牆後,我還是不會去買需付費的
450D+10-22+17-55+18-55+55-250+430EX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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