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撿到筆電 先估價再索酬


明月書流 wrote:
記得民法有規定 拾...(恕刪)


說的很對啊…

這和18%相比實在是太小小小咖了…
我覺得撿到東西本來就是要還,為何還要跟對方拿錢!?

我記得我高中我一個禮拜撿到2台手機(很貴的那種手機型號)

我知道對方很急,馬上與對方連絡!

並告知對方我撿到手機~也說明手機慘況!(2隻都被卡車和公車輾斃,螢幕都笑了)

P.S 好家在SIN卡平安!

由於,對方是男生,我爸就跟對方見面歸還手機

對方硬塞給我爸3000元

但我爸不收,他覺得東西撿到就是要物歸原主,為何要收錢呢!??










ccosk wrote:
剛想這不就跟"擄鴿勒索"很像...(恕刪)

有像嗎?

難道說筆電像鴿子, 自己會飛?
各位大大 如果對圖示有興趣,請參考『1977 她的眼睛像月亮』http://www.youtube.com/watch?v=YgCiXDLIj6Q
yukiko wrote:
有像嗎?難道說筆電像...(恕刪)
acer 的筆電就會飛呀
(請移駕 youtube 觀賞誇張廣告)
lon wrote:
他不是說他去二手電腦估3萬六嗎,那就請他賣掉再拿回2/3的兩萬六

你也知道他在唬爛

新品不到二萬, 二手電腦商會估3萬六嗎? 3千六差不多....

就算裡面一堆裸照, 在台灣也沒辦法賣錢

各位大大 如果對圖示有興趣,請參考『1977 她的眼睛像月亮』http://www.youtube.com/watch?v=YgCiXDLIj6Q
很多現代人都這樣啦
有利於己的.緊抓法條
其他關於別人的.干我屁事.

什麼道德良心等等等
都是很虛幻的東西
若拿這些講.就會被冠上魔人的稱號
金逼哀!
Y系列有三萬六我怎不知道

大家快點購買來賣這家店家

有監視器又如何?如果物主不確定掉的地點,那只能說舉證上有困難,現在監視器的精度並沒有那麼高。

真的被撿到並沒有直接證據可以證明那是你的。

除非像上次有人掉幾百萬在台灣大車隊,司機耍賴說後面都是空車,經通聯紀錄或衛星定位才找回。

以前有撿到金錢,警方收到拾遺物公告招領,結果想冒領的也是一堆,所以現在警方對於現金招領都不直接公告。

小額金錢的招領,警方都要詢問失主遺失的地點,時間及遺失金額了。舉證的問題還是失主得自行提出。

不是有監視器就無敵,後續的舉證才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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