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撿到東西本來就是要還,為何還要跟對方拿錢!?我記得我高中我一個禮拜撿到2台手機(很貴的那種手機型號)我知道對方很急,馬上與對方連絡!並告知對方我撿到手機~也說明手機慘況!(2隻都被卡車和公車輾斃,螢幕都笑了)P.S 好家在SIN卡平安!由於,對方是男生,我爸就跟對方見面歸還手機對方硬塞給我爸3000元但我爸不收,他覺得東西撿到就是要物歸原主,為何要收錢呢!??
lon wrote:他不是說他去二手電腦估3萬六嗎,那就請他賣掉再拿回2/3的兩萬六 你也知道他在唬爛新品不到二萬, 二手電腦商會估3萬六嗎? 3千六差不多....就算裡面一堆裸照, 在台灣也沒辦法賣錢
有監視器又如何?如果物主不確定掉的地點,那只能說舉證上有困難,現在監視器的精度並沒有那麼高。真的被撿到並沒有直接證據可以證明那是你的。除非像上次有人掉幾百萬在台灣大車隊,司機耍賴說後面都是空車,經通聯紀錄或衛星定位才找回。以前有撿到金錢,警方收到拾遺物公告招領,結果想冒領的也是一堆,所以現在警方對於現金招領都不直接公告。小額金錢的招領,警方都要詢問失主遺失的地點,時間及遺失金額了。舉證的問題還是失主得自行提出。不是有監視器就無敵,後續的舉證才是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