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對於台灣要求 apple & google 要有手機軟體七天的鑑賞期 , 否則要開罰有何看法



酷apk好像就用不完了...

ettvyang65 wrote:
重點是...
就算是...(恕刪)
你覺得gooogle只是為了想賺這種小錢嘛?

gooogle怕什麼盜版?gooogle自己出給使用者的軟體都是免費的呀~~

他是替那些辛苦寫apps的人維護他們的權益~~

gooogle在意的應該是services的整合, 從衛星定位到語音服務, 從雲端系統到數位家庭~

或許有一天你會發現打電話卻不用錢都有可能...XD

不過我想google在退費機制上面還是會去做個退讓的研究啦...

有沒有Gooole會怎樣
我覺得沒差
不會死人

但是看到一個企業這樣兇巴巴的說全球適用
所以台灣也要

那以後全世界的法條都給你Google定就好了
你高興怎麼玩就怎麼玩

真是亂七八糟
入境隨俗的道理都不懂,枉費那邊都是一堆高材生的企業
7天有點久~15分鐘有點短~

7天遊戲都可以破了...

軟體搞懂了,15分鐘可能也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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