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請【廢死聯盟】入內闡述

tcn1john wrote:
那如果採用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是否可以消除這種再殺人的可能?

我個人早就提過
如果有一套比死刑還能更有效遏止犯罪的刑罰出來
那我就不反對廢除死刑
問題是現階段還沒有
所以我現在仍然反對廢除死刑

tcn1john wrote:
不過廢死聯盟連終身監禁也反對,假若實行,一再犯行的罪犯無法可管

所以囉
難怪多數的人對廢死聯盟斥之以鼻

就像我剛剛提的
只想一步登天
以廢除死刑來帶領人類走向安份守己
白日夢

tcn1john wrote:
就小弟看到的資料,愛心跟廢死沒有關係。

是沒有直接關係
但對部份人的看法
是在爛用愛心而主張廢死

tcn1john wrote:
今天假若你要下廢死或是維持死刑的決定,而又有至親被連續殺人犯殺死
有一種說法是必須要拋棄個人的成見,從社會利益來判斷,無知之幕
所以我是不贊同假設自己是受害人家屬的話下去考慮。

還是一句話
今天還沒發生在自己的身上時會講這些話

如果已經發生在自己的身上時
或許又不是這樣想了


流川 風 wrote:


還是一句話
今天還沒發生在自己的身上時會講這些話

如果已經發生在自己的身上時
或許就不是這樣想了


我同意,若發生在我身上,很可能會想盡辦法把犯罪者處死

但我不知道這樣對討論問題有何幫助?
tcn1john wrote:
我同意,若發生在我身上,很可能會想盡辦法把犯罪者處死

但我不知道這樣對討論問題有何幫助?

我沒有想要幫助什麼

我只是提出我的看法

就跟你提出你的看法是一樣的意思而已



tcn1john wrote:
其實我不是廢死團體的人...只是大多數人都一面倒反對死刑
沒有去反駁廢死團體的主張,就是人權
這樣變得很不理性

若廢死聯盟的觀點是錯的,在反駁他們的同時,也可以強化保存死刑的原因,不是嗎?


套林大執行長所說的話來造句:

如果要講到死刑犯的人權,我們無可避免的就一定要提到受害者的人權.

請問,是誰賦予這些死刑犯剝奪一個人最重要的人權:生命 的權力?說到底,
也許這些廢死團體的人認為不支持他們的人很不理性,但其實真正不理性的人
是這些廢死團體的人.請問,一件殺人案發生了,我看到這些廢死團體的人一再
著墨於加害者的生長背景,以及一堆狗屁倒灶的原因.我只想問,這些所有的原
因,是需要被害者以生命作為代價來支付嗎?憑什麼?為什麼?

為什麼台灣人民絕大多數都反對廢除死刑(至少9成以上),為什麼廢死團體想破
頭提了一堆荒謬的理由,都無法說服我們,就在於他們對於人權的要求的不對稱.
對,活著的人有人權,死去的人難道沒有?死刑是野蠻不文明的,難到私刑殺人就
是文明的?

我前面也說過了,廢死團體別再試圖以成長背景,弱勢什麼的來合理化殺人的行為,
隨便舉都可以有一狗票人一樣的成長背景,但人生過的好好的.弱勢一樣不是可以
合理化殺人的理由,同樣的,真的那麼關心這樣的議題,廢死團體該去努力的,是改
善這些弱勢族群的環境與生活條件(如果他們真正在意的是這個),而非一步登天到
廢死.

強化保留死刑的原因?曾嫌不是都給你們了嗎?吳敏誠不是很完美的演譯過了嗎?還
要多說什麼?這些死者的血,難道是白流的嗎!?

流川 風 wrote:
還是一句話
今天還沒發生在自己的身上時會講這些話

如果已經發生在自己的身上時
或許又不是這樣想了
...(恕刪)


有過發生在自己身上卻選擇原諒的例子喔!還不止一個,您要不要找找看?您的講法已經有點失去理智,如果沒發生過的人說的話不足以參考,那您不正指出您的說法也不足參考?邏輯上的錯謬...
tcn1john wrote:
但我不知道這樣對討論問題有何幫助?

今天我們在這裡你一言我一語
都只是提出個人看法而已
也不可能對解決問題產生什麼幫助
除非有關單位能採納參考
不然就只會是單純個人看法

我是這樣認為
tcn1john wrote:
我同意,若發生在我身上,很可能會想盡辦法把犯罪者處死

但我不知道這樣對討論問題有何幫助?


為何沒有幫助?

何謂同理心?何謂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如果身為當事人時,你這個贊同廢死的人都想要犯罪者伏法以昭天理,又憑什麼在事不關己時
提出廢死?
tcn1john wrote:
我同意,若發生在我身...(恕刪)


如果發生在我身上,我可能會想親手殺了對方
但是我們現在討論的是國家的司法權可不可以賦予國家合法殺人的權力

如果一直繞在:如果是受害人是你的家人云云
那就很難理性的討論下去了
還有一點
為什麼很多反廢死的人,老是把廢死和釋放犯人劃上等號?
支持廢死也絕對不是為了原諒犯人。很多人為什麼是把這兩點硬扯在一起?

Peace & Love wrote:
有過發生在自己身上卻選擇原諒的例子喔!還不止一個,您要不要找找看?您的講法已經有點失去理智,如果沒發生過的人說的話不足以參考,那您不正指出您的說法也不足參考?邏輯上的錯謬...


太棒了,民主的社會,我們就來多數決吧.

我倒想看看,到底是選擇原諒的是特例,還是不願意原諒的才是常態..

少拿特例當常態舉例.再說了,原諒歸原諒,該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的部份,請
照常支付.

bakafish wrote:
政府為什麼要屈服輿論,連已經死刑定讞都不敢執行
你太小看國際輿論的力量


老美跑到別國處死賓拉登好像也沒什麼壓力

當然台灣是不能和米國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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