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騎淑女車上 標高3275公尺的「武嶺」。武嶺超人?!

唉....youbike的爛剎車皮與爛踏板值多少錢啊

這兩樣加起來大概200元吧

創意的行銷無價

捷安特搞不好之後會找這位代言



let's boogie.. facebook:dugg6771@gmail.com
其實騎個武嶺車就爛了!

這車的品質也未免太.....無言了!!


說難聽一點只是 對部分保守的人這種做法..讓人不以為然而已, 不然也真的沒什麼傷害!

但是台灣人需要一些不一樣的思維, 有多一點這樣的年輕人,台灣才能有改變!!


可惜這年輕人的事後回應跟官方機構的反應都 把可以互相加分的地方都抹掉了!

很可惜!!
joy7944 wrote:
http://www...(恕刪)


請你先瞭解來龍去脈,
那個是一群人自己弄了台Ubike去搞的,
根本就不是官方活動。

新聞也有評論過,
當時官方也有出來發聲勸阻,
不過果然很多人都不理會…。

看文記得查閱對方註冊時間與發言記錄…
所以是官方把明知不宜爬山的自家產品拿來辦活動,萬一出了事官方負責

之後告知那群人這車不宜爬山,那位先生還是私自拿去爬山

了解了

若真是這樣,當初活動沒出事真算萬幸...

dc1132 wrote:其實騎個武嶺車就爛了!

這車的品質也未

這車又不是全能車
joy7944 wrote:
所以是官方把...(恕刪)


你真的有去看清楚嗎?

這是人家自己弄了台Ubike拿去騎北宜,
活動也不是Ubike官方辦的。
後來官方會出來說話是因為當時的照片被新聞報導,
就跟這次事件一樣。

Ubike設立的目的本來就很明確,
但就是有人會想拿去作奇怪的用途,
然後再以「又沒說不可以」當作藉口,
搞不懂那是什麼心態。

看文記得查閱對方註冊時間與發言記錄…
幾年前也騎過


我是騎小徑車


之後就嚇到了...

K77 wrote:
Ubike設立的目的本來就很明確,
但就是有人會想拿去作奇怪的用途,
然後再以「又沒說不可以」當作藉口,
搞不懂那是什麼心態。

您以為很明確不代表每個人都了解
所以才要明文規定
今天會鬧出這事件就是未明文規定
未明文規定就是有待商榷
不然喧騰一時的卡神事件怎麼來的
當年美國麥當勞判賠老婦人喝奶昔遭燙傷是怎麼來的

萬一今天商家以此做宣傳而不是要求賠償呢?
你的"搞不懂那是什麼心態"會否跟著改變呢?

我被檢舉了....以下文字只針對檢舉者
致檢舉者:觀點和你不同就用這種小動作,你父母教的嗎?

以下為被檢舉的po文,哪邊違反版規?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20&t=2986144
[慶祝雙十國慶] U-Bike 北宜極限挑戰

那誰來解釋這個活動?
北宜不算爬山?
車子不適合爬山,他們卻辦U-Bike 騎北宜的活動?
刻意讓參加者發生危險?
joy7944 wrote:
您以為很明確...(恕刪)


那前提是要先經過商家授權同意,
而不是每次被新聞爆了才用創意等藉口來推托。

未明文規定但是宣導方向從來沒變,
租Ubike的人應該不是看不懂中文,
公共政策是希望多數人受惠,
不是給少數人騎爽用。

法律是最後手段,
很多行為本來就應該自我約束,
什麼事都要搞到搬出法律才能控管的國民,
那是很悲哀的。
但既然同樣情形一再發生,
我想就只好等著看之後的規範吧。





看文記得查閱對方註冊時間與發言記錄…
我愛鮑魚 wrote:
1.腳踏車所謂登山是指Off Road

其實當事人照大大這樣用文字解釋就對了

說什麼”行銷”

真是弱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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