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跟萊爾富總公司要當日全程,你爸進入萊爾富到離開的錄影資料2.到庭時姿態放低,態度和緩,裝也要裝出來,表現出很有誠意但經濟弱勢的樣子不撤告也沒關係,就花時間跑法院,好幾個月去一次,只是心裡總有疙瘩,覺得有件煩心事給法官判,說不定比預期中判的輕。叫老爸以後別再罵髒話了,改掉這個壞習慣吧
A7新住戶 wrote:但女店員又更怒了:「是誰!我要處罰他,快說!快點!我是店長,我不賣你東西了!」咄咄逼人,把錢往我父親丟...(恕刪) 完整影片吧!....既然不會有更壞的情況...仍然可以向店員提告....不過,不知會不會是...被釣了...???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哩....
我會建議就不要和解了,讓法官來判,然後等結果出來之後,你就可以正大光明把詳情敘述在網路上,包含詳細店址之類,就不用打 萊x富 了。可直接寫上 萊爾富 哪家店 的店長 。但我記得很久很久以前,確實超商購物袋好像有1元的時代,至於那間萊爾富是否有販售過就不清楚了。但近期確實應該都沒有1元的購物袋才對。
說到罵五字經,也許真是習慣剛剛回家,進門前聽到隔壁鄰居,才幾歲剛學講話的小孩,在對著老阿婆吚吚阿阿的然後就吚吚阿阿幾次後就出現連續的 [三字經]~[三字經]~[三字經],然後吚吚阿阿的再來,更進化出 [五字經]也沒聽到那個老阿婆在出聲制止,可能是很得意後繼有人了吧朗朗上口,小時候就這樣了,長大後[三字經]、[五字經]自然變成語助詞。
這社會要打人或罵人先指責對方的態度差就對了新聞也常報導,很多店員好端端的卻挨客人的揍打人的也說因為他的態度差什麼是態度差?一句話一個眼神看不爽就是了嗎下次真覺得店員態度差,把手機拿出來錄音錄影這才是證據否則只是口說無憑
A7新住戶 wrote:狀況如下:我父親到...(恕刪) 以告止告.並且要快.告她(誣告),立即要求警檢保留證據(你父親進店到出店的完整錄像,所有錄影鏡頭.)這樣她才會跟你們和解,連鎖超商總公司應有規定錄像保留期限,所以,要先了解這個資訊,想取得證據要手腳夠快.不然,只能等著吞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