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額雖不大,但難不成要店家摸摸鼻子自認倒楣?這種小案通常是態度問題,會鬧大的都是態度太差讓人忍無可忍,否則跑法院這種費時費力也花錢的苦差事誰會想為了小錢自找麻煩?如果那女的在店家找上的時候態度好一點,好好向人道歉並做賠償不就沒事了?
灣仔榔頭 wrote:看新聞上,那位可愛年...(恕刪) 我在大安森林公園跑步就被附近居民 銬在電線竿上毆打,幫自己小孩出氣(他們小孩想禁止我交女朋友)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1373866&p=1
Petruchio wrote:我在大安森林公園跑步就被附近居民 銬在電線竿上毆打,幫自己小孩出氣(他們小孩想禁止我交女朋友) 保安~ 保安~把這人拖出去~可以讓人這樣發文停權、停權又換帳號頂文的嗎?最糟糕的是離題太遠啦!等等會不會有情女玩遊戲被銬起來的網友出來分享啊…
就是有很多自以為是的正義魔人明明就是對方白爛不還而且店家也主動聯絡 如果不白爛有誠意賠賠償店家真的會吃飽閒閒去告他嗎?而且被告傳喚也不到 被通緝 上手銬是正常程序不是嗎?jackelhou wrote:記者署名...(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