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掉錢的都是窮人??(我編了劇情耶~)

怒濤爆裂 wrote:
沒錯~照"現行"法律...(恕刪)

我自己加的?
不就正如你意嗎?

是啊!照現行法律,也沒一定要給啊!

如果她要留置給她留置啊,告侵佔,或許一樣法官判要給合理酬勞〈這還不一定,法官判定是斟情酌理..〉,就看值不值得換來這麼一個前科囉...
管妹...是誰啊?

remo2919 wrote:
是啊!照現行法律,也沒一定要給啊!...(恕刪)

你會不會搞錯啦~

是不一定要拿~(可拿.可不拿..在她高興)

如果請求3成以內...
沒問題是要給的...
remo2919 wrote:
如果她要留置給她留置啊,告侵佔

你不是失主當事人...講的輕巧

你的證件..卡片..電話.都在包包裡....弄到後來6000(還要官司贏)值嗎
用講的...真是天2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怒濤爆裂 wrote:
你會不會搞錯啦~是不...(恕刪)

那你就是天王啊!!!

從頭到尾你完全不把視線放在當事人身上,卻拿你自己平常所見所想來套用,還講得煞有其事,好像當事人不小心是因為她錢多得是?!


我會不會搞錯喔?

已經一個搞錯的被我電到閉嘴,要換你嗎?

那請你找,哪邊規定一定要給...




沒問題是要給的...
什麼是沒問題?那有問題呢?如何定義有問題呢?
管妹...是誰啊?
remo2919 wrote:
那你就是天王啊!!!...(恕刪)


你跟動物講做人的道理有用嗎


汪嗚


chiang :不用耍嘴皮子,有沒有違規你心理很清楚,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水晶骷顱 wrote:
你跟動物講做人的道理...(恕刪)

還好啦,人家還會編劇呢,要拿給裡銨拍電影呢...





話說半個小時過了,還找不到?!

真可憐,給個提示吧!
既然有“得請求”的字義存在,相對的自然應該要有“應給予”,再不然也要有“得給予”,再其次“不得拒絕拾得人之請求”...




趕快去找...
管妹...是誰啊?

怒濤爆裂 wrote:
世上真多二分法的人..........(恕刪)


這一棟樓還挺歡樂的

不過這句話說得真好

有些大大跳出來反駁
也不過是希望大家平靜看待個人法律上所允許的選擇
就被說是與當事人一樣都會索求三成

難道不曉得 這世界有種態度叫
"我不認同你的作為 但我尊重你的選擇"
你又知道是警察通知媒體了?
你又知道他很爽?
不管今天警察局遇到什麼事情他們也只是秉公處理有何爽不爽可言?
本來撿到錢正常人哪裡會跟人家拿三成的錢
要也只是事後她會包紅包給你而已 不論多少 是我我都不會收
更何況是家境有困難的
還在那邊硬掰什麼東西阿
水晶骷顱 wrote:
你跟動物講做人的道理...(恕刪)


remo2919 wrote:

那你就是天王啊!!...(恕刪)

双天出擊!!

哈哈~~還把我當天王...
不敢當

"天耶"還會第2種語言....用吠的...

天天開心歐~~
------------------------
remo2919 wrote:

既然有“得請求”的字義存在,相對的自然應該要有“應給予”,再不然也要有“得給予”,再其次“不得拒絕拾得人之請求”......(恕刪)


原來你把自己當成論法唯一的依據...
在別樓說不定還自己宣判勒~~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rabbit740709 wrote:
你又知道是警察通知媒...(恕刪)


你又知道不是警察通知媒體了?
所以我說是推論
1.失主
2.拾獲人
3.警察
4.記者突然夢到


rabbit740709 wrote:
不管今天警察局遇到什麼事情他們也只是秉公處理有何爽不爽可言?
本來撿到錢正常人哪裡會跟人家拿依法請求三成的錢



我幫你可以加依法請求4個字嗎嗎??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hugobossxzy wrote:
難道不曉得 這世界有種態度叫

"我不認同你的作為 但我尊重你的選擇" 嗎...(恕刪)


"天天開心"說沒這種事啦~~
非"天"一族...必殺之~~好怕歐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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