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是奉勸所有的朋友,不管男性或女性:

如果你覺得自己被網路上認識的朋友性騷擾,或出遊後遭到性侵害,真的要快點報警。
這邊的路人除了幫你搧風點火外,並沒有實質幫助。
http://blog.yam.com/nuanua
觀戰這麼久,我決定也來留一下言,其實是要做記錄,追蹤此文章的進度啦

基本上對評論雙方當事人我沒興趣
我只以一個男歡女愛這檔事發表一點看法

基本上約會過程可以順利發生關係,大概有3種狀況

1.雙方相愛,心甘情願
2.意亂情迷,半推半就
3.威脅恐嚇,強迫性侵

以發生關係來說,基本上第一點是最沒爭議的,而且所謂的心甘情願是建築在有"愛"的基礎上
換句話至少都是交往有好一陣子的狀況,第三點這就不用討論,這種根本是違法的

但是問題就出在第二點,是最有爭議的狀況
既然01上大多數是男人,大家就說白一點
女人是為愛而性,男人是為性而愛,男生不斷約女生...其最後終極目的其實就是發生關係
有些男生可能單純認為既然女方不願意就勇敢拒絕啊
其實事實不是這麼單純,這真的是男女大不同

有時當前的狀況是女方受氣氛魅惑(甚至引發性慾),但是心理認為不應該這麼快發生關係
但是在性慾衝腦.意亂情迷下...甚至有的女生不敢拒絕(這是真的,大家不是女生,應該很難體會這種心境)
變成所謂的半推半就,在男方觀點的認定下,既然女方沒"強烈"抵抗...那就是繼續下去
這也是為什麼有不少女生在發生關係後,非常後悔就是這樣
因為其實她們的心理並不想這麼快就到這一步,但是身體已經繳械了
也因為如此,這就是這種案例會常常發生爭議的關係

其實我是覺得啦!做愛就是要有"愛"的感覺不是嗎?沒愛做那檔事,就是性交,就是洩慾囉
我是認為男女相處並不是說就不能做愛做的事
而是說要做哪檔事,應該在雙方心理上都準備好,雙方都相愛的狀況下去做比較好

最後結論:
不要太猴急,要尊重女方,慢慢來嘛!等她愛上你..你要X她幾次,我想都不會是問題(而且也不會有爭議)
還有不要把自己搞得像發情的野獸一樣,看到是女人就不斷的邀約.要認識.要搭訕(<-生活中可以看到不少這類人)
免責聲明:本文內容僅供參考或玩笑閒聊之用,鄭重聲明,請勿當真!本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遇到紅燈...這男生想牽我的手,也要抱我
我不願意而且很抵抗
但他也很堅持的要牽我的手(這就算性騷擾了,我相信這個女生說法,除非她說的不是事實,就算是她是你女朋友,她拒絕,你還堅持要這樣做,這都有問題)
後來我嚴重的警告,我真的生氣了
Rino wrote:
您到底有沒有做過讓ja0906覺得不舒服的事?...(恕刪)


本尊不說話,由你來代言嗎?

對了~JA跟我說過他沒覺得不舒服啦

那是筆誤

大家誤會了

阿桐伯沒有在賣藥啦...只會打"嘴砲"
呼~ 看了一下午,終於都看完了!
我也要留個言,以後好追蹤.....
我窮,但我旅行,最富有的是我的眼睛
ja0906那篇是那篇啊?
找了google都找不到
Aton258 wrote:
我把站大當作是我朋友...(恕刪)

那a大有辦法證明事主沒做過任何事嗎?
如果不行,那指責別人亂說話沒證據不也理虧
你怎麼知道到底啥事有啥事無呢?
大家都不是當事者,硬要說誰對誰錯沒意義啦
與其在站上嘴砲來嘴砲去
不如趕快去行動吧,告下去該回來的清白就會回來
如果有的話...

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
Rino wrote:
您到底有沒有做過讓ja0906覺得不舒服的事?

你真的很煩,那就給你個痛快

是的,我跟她溝通上很有問題,
我要牽她手,她不要,所以互相不愉快,
她告訴我,才第一天就要牽手,她不准

我因為她之前的態度,還有她的過去溝通與她的一些問題(事涉隱私我也不想傷害她),
所以我對她的態度很不悅,所以我送她回家的路上我是賭氣不說話

到了她家,她下車上樓拿粽子給我,我還是很不高興,
回家我撥電話給她,我認為這樣沒辦法繼續,
她說她被嚇到,說她嚇哭了,那時我覺得很疑惑

但是既然她說,我就跟她說很抱歉,
這樣嚇到她是我不對

之後她一直在提,為何我對之前的女友那麼好,
為何對她這樣,她要我這樣的態度向她道歉,
但是我認為,態度是雙方的認知與溝通,我跟她出來以前我都表示的很清楚,
之所以我直接就是因為我事前都溝通好了,結果一出來她是那種態度,
我也很不高興

態度與認知是雙方的問題,不合就算了,
我為何要跟她這一點道歉?  我非常堅持

她之後就恐嚇我,不改變我的態度向她低頭,她就上01去說,說我在01是很紅嗎?
就說給大家聽啊,要逼我低頭


我不想被這樣威脅,我始終認為,態度是雙方的認知,
我已經為了牽她的手讓她不高興而道歉,事情必須分清楚來看,
不合就互相祝福,何必一定要強押對方接受自己的認知與感受?

所以我跟她說,我無法阻止妳做這些事,但是妳事後可以想想,做這些事有何意義?
為了自己的感覺,她上網單方面的說,對中間的過程都是用她發洩形式的批判,
本來我也承受了,但是後來她很過分,別人酸說要介紹她單身的老姑婆阿姨給我,既然我那麼缺的話

我非常不高興,我跟她認識,是因為她跟其他網友認識過程中,
我給予她幫助與建言,她才pm感謝我,因而認識的,
我對她都是很客氣用心,今天因為她自己的不爽,就這樣的詆毀我的人格
別人也就算了,好事者無知者那就算了,但是她是我用心認識溝通,怎麼可以這樣講我

所以我開始 pm 給她,說她怎麼這樣引別人攻擊我,她到底獲得什麼?

結果,她惱羞成怒,公開 pm 內容,反而使當時一面倒的輿論,開始對她質疑,
因為她不擇手段的這些行為,之後被批判,她又自爆,所以她被停權


我追過她
欣賞過她
跟她的 msn 裡說了非常多非常多的事,所以她知道我過去的交往,知道我心裡的難過,
到事後,變成她拿來攻擊我的工具,就算當時,我還沒有把她當仇人,還是介紹她客戶,
還是把她當成朋友


這樣你很滿意了嗎?
若是不嫌棄我這個朋友的,到msn聚首吧~ arda.arda@msa.hinet.net
nicc wrote:
ja0906那篇是那篇啊?

我之所以用她舊的帳號名,是保護她,但是有的網友已經幫各位找出來了


我還是給她留餘地,跟蔣站長通話的中間,
蔣站長說要解決這件事,就我直接去告她,以免她一次次的找麻煩,
這裡貼一貼,又去其他網站貼


該位女網友的行為,真的認人覺得很可怕,
但是非到不得已,我不想用法律控告她,
因為恐嚇是公訴罪,是刑事案件,而且事情沒必要搞成那麼難看

再者,花錢跟時間告,有多少意義?


很早以前我就一直勸她,放下,好好的去認識該認識的人,不要活在過去的怨恨中,
但是她始終不聽,昨天半夜又見獵心喜,不管是她本人或是所謂的她朋友,
這樣的行為是嚴重的妨害他人名譽,心態是什麼?


凡。人不可擋 wrote:
那a大有辦法證明事主沒做過任何事嗎?
如果不行,那指責別人亂說話沒證據不也理虧

大家亂一團
你們確定挺對人了嗎?
要不要請 ja0906 或是樓主出來說清楚?
若是不嫌棄我這個朋友的,到msn聚首吧~ arda.arda@msa.hinet.net
ardalee wrote:
大家亂一團
你們確定挺對人了嗎?
要不要請 ja0906 或是樓主出來說清楚?


又不是選舉...挺誰有何意義
就去告吧,省的在此浪費時間~對吧!
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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