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有不同意見就表示認為救護車執行公務不能超速呢??
從頭到尾都沒人說救護車不能超速呀!
這棟樓有幾點需要澄清:
1. 有沒有任何救護人員因為執行緊急公務超速而需要自己繳罰款的?
---樓主也說了,可以消單.不需要繳款.
2. 救護車上路就一定在執行緊急公務嗎??
---加油,保養算是緊急公務嗎?
3. 救護車在非執行緊急公務下可以超速危規嗎??
---去加油可以超速嗎?任務完成返回隊上可以超速嗎??
4. 如果救護車上路不代表100%執行緊急任務?
---那警察怎麼知道你們是不是在執行緊急任務呢??
5. 會不會只有針對救護車開單,警察巡邏車就不開單呢??
---看來沒有,因為有人也說了.警察也會被開單.同樣要做銷案的動作.
ok!!那還有什麼好爭論的呢??
樓主強調銷案很麻煩.那到底是多麻煩呢??從頭到尾都沒人說出來到底有多麻煩!!
不說出來大家怎麼知道多麻煩?如果真的很麻煩..要檢討的應該是後續銷案的動作.而不是該不該開單!
有人認為開單是對消防人員的不尊重.但管理是必要之惡!!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如果不管理誰知道未來會出什狗屁倒灶的事!!不要等到出事抓包後再罵管理不善!!
最後,樓主發的第3張照片.這不是在幫消防人員.而是在害他們.或許隊上有人太生氣了,所以一時氣忿貼了那張告示.但經過樓主貼上來後,大家都看到了.如果這張照片被嗜血的媒體看到了,再放大報導.倒霉的會是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