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z1114 wrote:主角是我朋友大家應該...(恕刪) 『...因此次捐款來源社會評價不一,造成社員承受莫大壓力,社員開會後決定,今日下午已至右昌郵局以現金袋方式,退還捐款至原受理的土城廣福派出所...』(來源:http://www.nuk.edu.tw/news_detail.php)不義之財退回去剛好而已。要捐錢請效法賣菜阿嬤陳樹菊,捐自己賺的錢。對於qqz1114說的『拿6000還好 無須小題大作』,哪天你莫名奇妙月收入30%被人合法打劫時,你再來說這句話。你們這群人就不要有窮的一天或是東西掉了被別人撿到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