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獲貧婦2萬元 不理哀求 女堅索3成


capitalist wrote:
如果今天你掉200萬結果對方跟你要60萬報酬,
你覺得60萬是小錢,還好嗎?
今天重點是你要跟對方要報酬你要考慮對方的經濟狀況,
6000塊在你眼中也許是小錢,
但對貧困人家來講6000塊可以付一個月房租,
可以買10幾罐奶粉,也可以是一個月的生活費,
做善事不是要要求回報,
要要求回報那根本不是做善事,雖然法律有規定可以要求3/10報酬,
但你也可以決定不要,何況對方經濟狀況不是很好,
如果對方家庭經濟狀況不錯有謝禮給你那就收下無妨,
沒有給你就當做做善事,路上撿到東西要物歸原主小學老師沒教過嗎?
有這麼難懂嗎?



說得對極了,硬要把它人保命錢,救命錢據為己有,不顧他人死活,還丟出法律法條來自圓其說,把貪婪給合法化的人,就是SAHAME ON YOU.
----------------------
想把2萬元暗槓起來
又沒膽量
就用自己所學
摳個三成也好
可悲

capitalist wrote:
其實我蠻感激那位女大...(恕刪)


你要先去問癢妹妹...他的座騎

capitalist wrote:
其實我蠻感激那位女大...(恕刪)


大大口味好特別喔,想必胃口也很好喔,呵.

怒濤爆裂 wrote:
我沒那麼多愛心~

所以有那麼多愛心的看你們的啦~



說說好聽話倒是很簡單~

我是真小人~

錢被撿不想付3成..(人若強要.我也只好鼻子摸一摸...3成掏給她)

但我不會去罵要3成的人~



我不撿東西..所以也沒機會拿3成

“我不撿東西..所以也沒機會拿3成”...
消毒消這麼快?


沒愛心,也小人一個,
而且~也不會罵人.....?!

那來這邊廢話幹嘛?人家又不是罵你...
管妹...是誰啊?

capitalist wrote:
其實我蠻感激那位女大...(恕刪)

你不怕她一天到晚揀你的東西...
管妹...是誰啊?

BABCD wrote:
那名所謂的貧婦,完全是媒體給人瞎掰出來的。其身職記帳士,且非單親。
  而且錢是該婦人自願給的,根本沒有強要。
  
  會有那篇報導的原因,是因為那兩名學姊在警察局和警察吵了起來,
  學姊拿法條壓警察,事後警察找蘋果來桶刀。
  現在院方已研擬對警察提起告訴。


這種說法更是荒謬,如果是婦人自願給的,那怎麼可能會和警察發生爭執
styxking wrote:
這更扯 單純撿到失物...(恕刪)

其實法律有規定,想要求三成報酬,一定要主動聯絡失主〈她並沒有,是失主播打跟錢放在一起的手機,她去接才聯絡上的〉,或者要交給警察機關!

所以派出所會沾上,也只能說她為了要錢還沒完全昏頭..
管妹...是誰啊?

unimmi wrote:

不要亂罵人or汙辱當事人-潘小姐

人家明年可是潘律師or潘法官/潘檢察官

小心!

法律是給懂法律的人玩的...(恕刪)


看到這段話 我忍不住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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