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playerxp wrote:感謝各位熱情的回覆喔!!弟會問這問題有個前提,我前面提到的那個來源,自稱本身熟知六法全書與勞基法,及一些相關法令,說出此例讓我覺得非常不可思議...(恕刪) 他的回答為何?與我的答案不同嗎?為何覺得不可思議?
1. 酒駕 >> 職災認定不會過, 公司不需要賠. 團保要看投保內容. 公司有完全類似的案例, 勞保只能申請一般傷害, 公司不需負責, 團保付了 200 萬2. 性騷擾案件中, 雇主會有預防責任, 如果能夠証明雇主沒有事先預防職場性騷擾事件, 可以向雇主求償, 目前行情應該是10萬. 雇主不可能因此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