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先聲明,這是強者我朋友的問題,不論我用了第一人稱
還是第n人稱.

餐飲業的許多廚師,都會有下了班,大家聚一聚喝酒的習慣,
當然,也不止餐飲業,有許多其他行業的人也都會如此.
想請教的是,一個公司員工下了班,去喝酒,在回家途中
發生意外,勞基法裡是否有規定,可以向公司請求賠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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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playerxp wrote:
餐飲業的許多廚師,都會有下了班,大家聚一聚喝酒的習慣,
當然,也不止餐飲業,有許多其他行業的人也都會如此.
想請教的是,一個公司員工下了班,去喝酒,在回家途中
發生意外,勞基法裡是否有規定,可以向公司請求賠償呢?

公司會幫員工保團體意外險,因公事(上、下班)意外、受傷、甚至死亡,

都可以申請保險給付,但是,喝了酒是個人行為,個人是認為應該沒有達到自然條件,

就無法申請保險給付,這應該算是常理推斷吧,若有錯誤請指正。


公司可以幫你申請保險給付,並不是公司應該要賠償你的...


補充:勞保也可以申請意外災害補助,但是當然前提也是自然因素舉證。
一般來說~

勞工在上下班的路途中,發生意外,現在來說都偏向認定職災!(如果不幸車禍掛了,公司會以補助的方式,而不是賠償!補助的話,好像4x的月吧)
畢竟,撞你的或你去撞人的,跟公司沒太大關係!

但如果在上下班的途中,辦私人事務(與上下班路線不同時)等等,那就不算了!


以上~卡唬爛...錯了別罵我!
cdplayerxp wrote:
呵,先聲明,這是強者我朋友的問題,不論我用了第一人稱
還是第n人稱.

餐飲業的許多廚師,都會有下了班,大家聚一聚喝酒的習慣,
當然,也不止餐飲業,有許多其他行業的人也都會如此.
想請教的是,一個公司員工下了班,去喝酒,在回家途中
發生意外,勞基法裡是否有規定,可以向公司請求賠償呢?.(恕刪)




題目應改為: 酒駕且回家路途中發生車禍, 這位廚師在那方面保險有賠? (依我經驗這是最常見案例 )

.................


若真發生這事, 請找身邊貴人相助好嗎? 網路祇能問到資訊無法給你實際協助!














jillstally wrote:
公司會幫員工保團體意...(恕刪)


感謝您的回覆,我之所以提這個問題,因為我聽到一種說法,
我覺得非常不合理的說法.說員工下班後,喝酒,發生車禍,
可請法定律師,向公司負責人求償三佰萬至伍佰萬,我聽完
整個覺得不合理,喝酒出車禍不就酒駕,這樣還可以跟公司求償,
那很能有很多公司都會賠到倒閉囉,如果有錯盼指正,謝謝.
https://www.youtube.com/@cdplayerxp/videos
cdplayerxp wrote:
感謝您的回覆,我之所以提這個問題,因為我聽到一種說法,
我覺得非常不合理的說法.說員工下班後,喝酒,發生車禍,
可請法定律師,向公司負責人求償三佰萬至伍佰萬,我聽完
整個覺得不合理,喝酒出車禍不就酒駕,這樣還可以跟公司求償,
那很能有很多公司都會賠到倒閉囉,如果有錯盼指正,謝謝.

你說的這個應該是說該名員工因公(職業駕駛例如:職業小客車),

發生意外後,受難對方可向該員及公司進行、要求賠償,

公司沒有善盡、妥善管理而造成該員工差肇事,的確也是要賠償,

可是如果是因為個人因素,就如前面所講的"酒駕(個人因素)"或"非自然因素",

可能都是該員自行必須承擔後果哩...,自己的因素受災公司應該是不理會才對...,

可以幫你提出申請保險給付就不錯了~"~總之還是要看全程的實際描述和條件,

以上也是個人淺見,有錯誤請更正^^"。

經詢問我們公司人事後,
得到的答案是,,,,,不行..
That's All
勞工於上、下班通勤或因公差等交通往返途中,若個人從事無關日常生活所必需之中斷或脫離行為,當次中斷、脫離期間及其後發生之事故均不得視為職業災害(勞工保險局95年8月1日保給老字第09560445630號函參照)。

非職業災害當然依勞基法之規定雇主不需賠償。
餐飲業的許多廚師,都會有下了班,大家聚一聚喝酒的習慣,
當然,也不止餐飲業,有許多其他行業的人也都會如此.
想請教的是,一個公司員工下了班,去喝酒,在回家途中
發生意外,勞基法裡是否有規定,可以向公司請求賠償呢?

印象中..以因果關係來說..不行!!

因為下班要回家休息..路上出車禍..在勞保是有給付的...

下班後去喝酒..屬私人行為..不給附..當然公司要求的交陪就可另外來說...

85.5.22.勞委會解釋令
勞工於上下班途中所生之災害,並非一概認定為職業災害,必須具備「上下班時間必經途中,無私人行為及違反重大交通法令」,有「相當因果關係」始被視為「職業上原因」,而認定為職業災害,嚴格排除私行為。勞工上下班之行為確基因於就業,故將前開解釋視為職業災害,自不違背責任歸屬原則..

上下班時間必經途中,無私人行為及違反重大交通法令..以勞保來說..就不給附付了...

至於團保..看公司跟保險公司如何談..不過應該...也不行吧!!

所以..不行....
感謝各位熱情的回覆喔!!
弟會問這問題有個前提,我前面提到的那個來源,
自稱本身熟知六法全書與勞基法,及一些相關法令,
說出此例讓我覺得非常不可思議,他又講了另一例,
某公司有男同事搭女同事的肩,女同事覺有不適感,
而向性侵中心檢舉,結果該公司負責人被判刑.
我本身不是對法律瞭解很多,但亦想接收正確的法律訊息,
雖對法律不懂,但本身尚有邏輯觀念,
所以上來請教各位,謝謝大家喔
https://www.youtube.com/@cdplayerxp/vide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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