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saraki88 wrote:
我的感覺啦!以前會說...(恕刪)
在這則新聞的背後還值的慶幸的是
這不是假新聞
而且這是一則有意義新聞
曾幾何時我們對新聞的要求已經到了這種地步
kisaraki88 wrote:
我的看法:
一、本質是民主的。作法是群眾暴力。記者沒寫得很清楚,不過如果導師對於公審的決議保有最後的絕對裁量權,那未必不是個可以斟酌的制度。這類類似制度其實早在校園與組織中行之有年,只是多數是以小組為單位,很少到班級規模,這類制度對於小問題(比如說老是有人不寫作業)或是抑制大問題很能起些作用。
二、今日的家長與民代已經被學校認為是怪獸級的難纏角色了。大多數學校與導師抱著「不幹不錯」、「保身優先」的態度處理事情。導師設計這個制度個人猜想有幾個動機:1.企圖利用小型社會力量導正班級風氣,2.導師擅自決定處分會有家長問題,公審因為學生有參與、懲處決議的公平性與普遍性得到保證,回家比較不會亂說話,一旦出事也可以全班一起擔負責任、3.公開透明的公審制度,可以讓其他參與的學生反思很多事情--如果他們會思考的話。
三、記者文字殺人。
四、學校態度正確,常犯錯就要改錯,這是教育的目標,但是大多數學生遇到不爽的事情,第一反應通常並不是檢討自己,而是有力量的就指責他人、文過飾非、沒力量的就逃避現場,反正東說西說,就是自己沒錯、都是社會的錯、都是告密者的錯。假如學校或導師只是告訴學生「這樣錯、要罰!」、在懲處之後,沒有教導學生「怎麼改」,那學校或導師就要檢討。
...(恕刪)
台中小康 wrote:
但我認為由同年齡之群...(恕刪)
kisaraki88 wrote:
只要班上有人違反班規,就會被其他人記錄、檢舉,導師還會在每週「公審」被檢舉的同學,讓大家一起決定「這樣子違規該不該受處罰」。...(恕刪)
bryansun wrote:
原來台灣的社會運行方式是這樣哦..
例如,有人超速,有人看到了,報警,然後由全台灣人民來審判他
那些殺人犯,強姦犯,也都是由全民公審..
台灣這個社會真美好..
你的認爲由同年齡之群體討論,應可找到問題解決之方案,
這是沒錯,但是,此問題非彼問題,此問題應該是在尋求知識
找尋答案,而不是如何去改善評斷一個人的對錯..
一個人不斷的犯錯,應該是由師長去了解爲何他一直犯錯,
而不是把他犯錯的行爲大剌剌的示衆,由其他人來評斷,
老師這樣的行爲觀點完全是錯誤的出發點
這樣的行爲已經非常不尊重學生了-當然,中國人認爲是學生應該尊重老師,而不是老師尊重學生
老師一開始的觀點就錯誤了,你覺得可能做出高度教導正確之觀念嗎?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