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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光復國小一名小五導師為維持班上秩序,自創「大嘴巴制度」,只要班上有人為反班規,就會被其他人記錄、檢舉,導師還會在每週「公審」被檢舉的同學,讓大家一起決定「這樣子違規該不該受處罰」。學生家長痛批,這種行為跟文革的「鬥地主」沒什麼兩樣。

有50年歷史的光復國小,一直都以明星小學自居,最近卻遭到家長投訴,表示該校有名五年級的導師在班上師法文格,自創類似「鬥地主」的批鬥制度,讓學生間互相舉發誰違反班規。據市議員陳永德表示,該制度連椅子沒靠緊、桌上有雜物,或是考卷沒簽名等都是違規項目。

老師每週都會在週會時間問「有什麼人、違反哪些規定?」,接著再討論「這樣子違規該不該受處罰?」,這種宛若公審的帶班方式,就導致一名張姓女童因為常被審判,開始害怕上課。

不過,校方認為,張同學既然常被其他同學檢舉,自己就應該要檢討。雖然校方在7月中會召開轉班會,決定是否讓女童轉班,但不管實際狀況是什麼,這種帶班方式顯然極具爭議性。(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梁家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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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看法:

一、本質是民主的。作法是群眾暴力。記者沒寫得很清楚,不過如果導師對於公審的決議保有最後的絕對裁量權,那未必不是個可以斟酌的制度。這類類似制度其實早在校園與組織中行之有年,只是多數是以小組為單位,很少到班級規模,這類制度對於小問題(比如說老是有人不寫作業)或是抑制大問題很能起些作用。
二、今日的家長與民代已經被學校認為是怪獸級的難纏角色了。大多數學校與導師抱著「不幹不錯」、「保身優先」的態度處理事情。導師設計這個制度個人猜想有幾個動機:1.企圖利用小型社會力量導正班級風氣,2.導師擅自決定處分會有家長問題,公審因為學生有參與、懲處決議的公平性與普遍性得到保證,回家比較不會亂說話,一旦出事也可以全班一起擔負責任、3.公開透明的公審制度,可以讓其他參與的學生反思很多事情--如果他們會思考的話。
三、記者文字殺人。
四、學校態度正確,常犯錯就要改錯,這是教育的目標,但是大多數學生遇到不爽的事情,第一反應通常並不是檢討自己,而是有力量的就指責他人、文過飾非、沒力量的就逃避現場,反正東說西說,就是自己沒錯、都是社會的錯、都是告密者的錯。假如學校或導師只是告訴學生「這樣錯、要罰!」、在懲處之後,沒有教導學生「怎麼改」,那學校或導師就要檢討。

文章關鍵字
kisaraki88 wrote:
來源本文:北市光復國...(恕刪)

抓耙子運動一直都有阿,正義魔人是無罪的
人都有兩面 笑臉下面藏著惡魔 只是一瞬間的愛也會轉換成怨恨 怨恨最終會使這個世界血流成海 一寸前是黑暗 回頭看的話也是黑暗~♥
現在不就一堆人喜歡公審了?

偏偏自己又沒有資格丟石頭.
Artige Kinder fordern nichts. Artige Kinder kriegen nichts.
這很常見啊~
只憑個人好惡去評斷一個人有罪無罪--- 邏輯與證據都不重要了,老子的感覺最大...
好笑的是有這種毛病的人都覺得自己很中立,很公正...
id2437 wrote:
現在不就一堆人喜歡公...(恕刪)


嘿, 看來你很害怕公審喔?
arLigo wrote:
嘿, 看來你很害怕公...(恕刪)

等到秋季流感爆發
一堆民眾因為聽信"網路謠言"不去注射疫苗
應該就審他了
月工月工女子 wrote:
等到秋季流感爆發一堆...(恕刪)


我想在他心中會認為我們是蠻民吧, 不知他可會想一想自己做了什麼事才會讓人家那麼想公審他, 永遠不會想到自己的偉人阿~~~
這種方式是在建構出一個非常社會化的秩序行為
小朋友能從中學到多少反省的機會我非常質疑
更何況小朋友是非常直接的
在彼此之間的糾舉行為後
造成的後遺症恐怕不是這個老師所能掌控的
因為怕被批鬥而改正的行為它是好的嗎?
我想這是一個非常大的問號
台灣的教育好像老是喜歡藉外力去達到教學的目的
而不是讓學生自發的去思考對與錯、該與不該
像這個想藉團體壓力去迫使學生反省的遊戲就是如此

我似乎從這則新聞看到了惡魔教室的影子了
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嘴炮照 01
導師擅自決定處分會有家長問題,公審因為學生有參與、懲處決議的公平性與普遍性得到保證,回家比較不會亂說話,一旦出事也可以全班一起擔負責任、

要是小朋友懂什麽叫對錯,什麽叫公平
那還設定什麽未滿18不准做什麽
就全部給他們自己去決定就好了

順便也給小朋友投票權好了
我的感覺啦!

以前會說臺灣教師教育喜歡依靠外塑力量,是因為體罰傳統。現在則比較坦率承認,痛扁學生比較有效率,成效立竿見影,開扁之前把話說清楚、開扁之後通知家長、話頭搶在學生之前,就沒事了,至於十年之後的副作用他家的事情。但是你要老師引導內化學生,那可是件苦差事,不是作不到,理論誰都會說,但實務上第一沒時間、第二學生多變,這兩個困難點無解,補救之道就是撩下去苦幹實幹。今天是王牌名師(當然是引導派的),學生三年畢業換一批可能就陣亡了,偏偏家長或是教育體系不會給導師美國時間來慢慢引導。君不見,所謂採取引導教學的好老師,哪一個不是犧牲自己的下班時間甚至家庭生活,來進行上班時根本不可能進行的輔導或是訪談工作?

所以要教改,不過這二十年改來改去,好像都改錯方向。

另一個問題,小朋友幾歲不算小呢?

小學生還在他律期,還好教。

高中生不准他做什麼?他只會覺得你靠腰,然後學政客那一套喊什麼自由人權的。真的有老師想教嘛,這些偉大的中學生肯定睡著的又一堆,沒睡著的當台上的說話放屁居多,然後說「老師教得很無聊,我不想聽」,當然聞此言,要被檢討的就是老師了,幹麼教得那麼無聊?(老師曰:當我有很多美國時間帶活動喔!而且要三四十個人個個覺得有趣豈是容易之事?)簡言之,學生有睡覺的自由、有犯錯的人權,就是沒有聽課的義務。

更大一點的就會說你是正義魔人了,你怎麼兩套標準自己又作不到霹靂啪啦的,當然政客那一套不會少。當然老師既然作不到,學生犯錯就可以更理所當然囂張了。

所以新聞中這位老師的這套制度骨子裡頭,我個人猜測應該是想撇清自己的懲戒責任成份居多,「對錯公平」不是這位老師心裡頭所在意的(所以我前面才說,這遊戲中老師要保有最後的裁量權、也有懲戒之後的教育責任,因為老師要把「對錯公平」說清楚,這種時候因為每人都有參與,所以睡著或當放屁的機會會比較少...)。

但是文字中,記者已經在字裡行間殺人了,那位導師真正的想法,不是當事人其實很難說。

大概是因為週遭不少人從事教育工作吧!看完這個新聞,感覺好難過,對那位老師、那個學校、那位學生以及家長,各自立場各有道理,但是要解決又不是三兩嘴砲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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