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標錯價 2天內可取消交易

showell wrote:
真是沒錯
因為我們公司都是美國白人
我可以感受到白人與華人的不同
華人真的超愛貪小便宜
有時真的讓我覺得不要臉到了極點

我猜等一下就就有人跳出來說...
我看過美國人也怎樣怎樣
電影裡也怎樣怎樣演
美國人比沒有比較高尚....

所以..我要說的是...這是"比例"問題

不能同意你更多了
有篇文章就是講台灣人去日本買車偷雞那個故事,
去美國"買"東西回家用爽再退那個故事(對岸也有),
去歐洲參觀博物館想偷雞的故事,
還是最近在網路購物打落水狗的故事,
再再顯示我們的貪小便宜,
台灣人呀....一個貪字呀~
道德淪喪
(但我也是台灣人)


showell wrote:
陳佰八 wrote:
國外也是買東西可以退...(恕刪)


真是沒錯
因為我們公司都是美國白人
我可以感受到白人與華人的不同
華人真的超愛貪小便宜
有時真的讓我覺得不要臉到了極點
政府機關保障財團,所以有兩天,那消費者的七天是誰訂的?不也是政府?難道是佛心來的賣家?
買家七天退貨是理所當然,賣家兩天考慮不賣是罪該萬死?

好有趣的想法,看來大家都是當買家的料
plasmalab wrote:
我猜等一下就就有人跳...(恕刪)


美國人做事真的.....比較高尚(雖然我很不想承認)
當然不是全部, 但是如果你要說比例.....
那我要說我們華人的比例高多了(10個有9個貪吧)
我想財團聽到這個消息,應該是爽翻天了

只要隨便多搞幾個標錯價的價錢

不但可以吸引買氣, 衝高曝光率, 還可以得到免錢的個人資料和信用卡資料

真是一箭三鵰, 真爽
很好的立案
幾乎可以解決所有標錯價的問題
如果之前Dell標錯價
買方沒有人惡意大量購買
應該也不會有這個法案了
HOLA更扯
損失6兆
你我都討厭幸災樂禍&落井下石的人,那......你會去做嗎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支持呀
不然一堆奧客還以為消費者最大
是怎樣
賣家就一定要被消費者打壓嗎
每次一出事
現在的腦殘政府就只會為了自已以後選舉之路著想
只顧幫民眾出主意
店家權益根本不重視

好啦 現在這種行為才是正常的吧
給你兩天算不錯了
不然一般都是7天呢

舉雙手雙腳再加一隻屌贊成啦
jude wrote:
支持呀不然一堆奧客還...(恕刪)


萬一屌起來不怎麼辦...
aaaaaaaaaaaaaa 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
當然政府不對啊, 這樣就可以倆個說好, 一個進去不小心改錯價錢, 一個在外面瘋狂下單.
看要那家公司一天了幾百億都很容易. 怎麼可以保障財團呢? 一定要搞垮讓裡面的員工都沒頭路!

對不起, 我不跟豬打架. 請你自己去豬圈玩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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