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已經註明本店有營業登記..所以已經算是店家以網路拍賣為通路的販售手法.所以適用消保法的特種買賣消保法第2條第2款規定 企業經營者:指以設計.生產.製造 輸入 經銷商品或以提供服務為營業者參考看看...
伊蘿 wrote:昨天我已寄存證信函給她晚上她就寄MAIL說要退我款了~耶~好高興喔~另外也謝謝大家囉~ 真替你感到高興啊~ 現代人真的要學學怎麼保護自己的權益了..不然悶氣多了,對身體也不好吧 ....不過"網拍買東西的風險" 倒是學個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