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請看高普考的錄取率,工程類的常常破10,行政類的要破1都很難。
公務員百百種,有好有壞,但那種3%的齊頭式砍法只是拿來當鬥爭的工具。
若是真的有心,請支持條件式考核法。政府效率改革靠的是制度面,法律面的改革(合理的工作流程,公平的考評制度),而不是一昧鬥爭公務員,公務員福利砍光了,然後公務機關就會效率一流?歷史是人類的鏡子,多看看歷史吧。
至於那種整天把約聘僱掛在口邊,認為改成約聘僱就能提昇效率的,我覺得那種人和提倡人力派遣的人沒啥兩樣。
其實現在政府就有很多約聘僱的公務人員,他們真的有比較認真?(ps:我也做過約僱公務人員,甚至我也做了8年的私人企業員工,不必拿我沒做過來鞭我)
土木工程這個行業,就有如軍中打仗一般,如果是地下工程或是隧道工程,更是一場非常艱苦的戰役。
文中所提的人物,有些是我所瞭解認識的長官,這些長官是有肩膀的。
其實做土木的真的比較笨,因為都只有上面交辦,下面想辦法完成。
整個開挖過程都充滿著太多未確定危險因素,沒有人可以保證絕對會順利。
開挖過程最怕遇到水,有水就有可能會帶砂,帶砂就可能就形成掏空,一掏空就可能形成抽坍、一抽坍就可能會有連鎖效應而產生崩坍。來得及逃命算你運氣好,來不及逃命就被掩埋等著人來救。
隧道工程真的是拿命去拼的,你們可曾看過整座支堡像骨牌效應一樣連續倒塌,那真的是非常恐怖的場景。
甚至有氣爆、有害氣體等太多你看不到的東西。
工人死了要負責,進度落後要負責,程序不完備要負責。
交通部算是文官體系,他們真的不瞭解這些戰場上的狀況,只知道紙上作業是否完善。
台灣這個「圖利罪」真的太過沈重,有時是為了圖利國家,圖利政府,反而被有心人士大做文章,說什麼程序不完備,說什麼竄改,有圖利廠商之嫌疑,看到真的是仰天長嘆~~
如果沒有這些長官的明快果決,現在雪山隧道應該還躺在那邊動彈不得。
榮工算是老字號的公司,算他們倒楣,國外廠商跑的跑,逃的逃,反而榮工被政府連拐帶騙強押收回自己做。如果是一般民間公司,做完後絕對秋後算帳跟政府打官司索賠到底。這些人圖利的是國家,圖利的是政府,為國家爭取最大權益反而被這些文官搞,不讓人灰心嗎?
檢察官問話只會問對檢調單位有利的方向,為辦案而辦案,為起訴而起訴,只問「有」還是「沒有」,他們懂工程嗎?他們知道前因後果嗎?他們知道背後原因嗎?這不讓人心寒嗎?
「苦幹實幹,撤職查辦」、「東混西混,一帆風順」,為何這些話語變成了公家單位朗朗上口的順口溜,不是沒有原因的。
1. 如果約聘的公務員薪水沒很高且無身分上的保障的話,那理論上能收到的人才專業程度會比較低,如果他做的又是專業性的工作,那他要如何去審核或是監督廠商,也許廠商說的事情他根本不懂,那到時候凡事又要請專家學者評估,又得花一筆錢。或甚至根本被廠商看扁
2. 行政中立在西方可能可以,在台灣我想很難,公務人員用約聘的我想能不能檔的住民代等等的壓力,除非他的背景很夠力,不然應該很快就會走路了,所以行政中立很快就會像散沙散光光了,君不見,海角七號主角的郵差職位怎來的,還不是有力老爸介紹的。
3.有些行政上的事情即使錯了也是會幾年後才發現,比如戶籍登記,現在如果公務人員辦錯須受到行政處分,但是約聘的話,如果出大錯直接把你fire掉,然後用新人,但新人因為經驗可能沒很多犯相同錯誤的機率其實蠻高的。
很多公務上的事情不是賠錢就能解決,比如社工的強制安置決定等等,這些都是私人企業根本不可能遇見的事情
不過我並不反對多少採用一些約聘的人,比如收發等等單純性且影響層面小的工作,畢竟即使辦錯也可以更正,但是全面約聘我只能說,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社會成本還是多少要付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