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iceb2k wrote:如實作證即不用擔心偽...(恕刪) 抱歉,我這篇想請問的重點是:"請問A女目前的動作,我能否有任何保護自己權益的方法嗎?"也就是說譬如可以反告A女恐嚇,威脅,妨礙名譽之類的嗎?然而前幾天A女卻打電話到保全公司說我這樣立場會不公....不知A女明確說了什麼[該算報仇吧!我都作證完了如何再去影響公正性!當場檢察官也講很重了,如果我所說不實,罪行會加重的(應該是業務執行的關係吧)]公司來電要我休息(休息表示無收入,或許永無復職的一天,也沒資遣費的)我則向公司表示我又沒做錯,要我休息要有人負責,請提出說明,屆時我將提告求償!隔兩天A女又投訴管委會說我把她的信露出在信箱外,別人的都在信箱內,[保全是個很低微的行業,每個住戶都是老闆,隨時都可能讓人走路,所以工作總要戰戰兢兢的,怎會刻意去搞那些小動作讓自己失業(要的話當初我就告他日本男友了)萬一真有發生也只是疏忽,何況真的有嗎?還是個問題!]"偽證"我倒不擔心,如能測謊被告A女測謊必定不過,我保證過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