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認為有必要修改"未成年犯罪減刑"的法規嗎?

小沾醬 wrote:
這是一個日本第一個未...(恕刪)

請用力轉貼以提醒世人
當一個人需要用剝奪他的生命才能對自己十惡不赦的行為有所懺悔的話
那麼死刑是必須要存在 +1
"你不喜歡我,我也不喜歡你啊!醜八怪!"這句話不知道是誰說的 好貼切
去年的(2009/06/15)
有人記得嗎??


新竹一名留洋碩士余之斌遭亂棒打死案震驚社會
殺孝子5惡少落網最小16歲
這件命案發生在十日凌晨南寮海天一線景點,檢警調查,曹姓(十七歲)、黃姓(十七歲)、鄭姓(十六歲)、莊姓少年(十七歲)以及張閔翔(十八歲)五人都是竹市人,

"你不喜歡我,我也不喜歡你啊!醜八怪!"這句話不知道是誰說的 好貼切
有必要

要加個但書進去

如行為人其心智已達喪失社會秩序之維持 最高可判死刑

我覺得讓廢死聯盟與反廢死聯盟來場辯論

廢死聯盟代表贊成死刑的一方,反廢死聯盟代表反對死刑的一方

因為只有徹底考量過反對自己結論的那些觀點,其所做的評價才有說服力

又不然只是口水噴來噴去



小沾醬 wrote:


這是一個日本第一個未滿十八歲判死刑的案例1999年4月14日,日本的山口縣光市發生一件殘忍的凶殺案。
1999年4月18日,警方逮捕當時剛滿18歲一個月的少年。
...(恕刪)


所以這不是一個未滿十八歲判死刑的案例
是剛滿十八歲判死刑的案例
所以在日本也有很多的討論就是因為
犯案的人才剛滿十八歲是否要判死刑
我認為日本之前有拍過一部電影
有一個殺人的人沒有被判死刑 不過讓他注射一種藥
讓他在夢中就被人殺死這樣
打一針就體驗一次被人殺的經驗 一次三小時
被判刑多久就 一直被注射這種藥 我想這比殺了他還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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