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ochih0121 wrote:…在國內的法律,最多就是告民事,結果就是退還價金重點是廠商有要退貨款\換貨啊,是你不接受。道不道歉是奇摩子或商譽的問題,法律上沒規定,嚴格的說,商家退錢了事,沒規定要道歉...(恕刪) 2樓正解。看來看去,樓主只是不爽商家沒有派高層出來「道歉」罷了。如果走法律途徑,樓主一定敗訴。
boren wrote:…食品有蟲只能算瑕疵嗎?...(恕刪) 不是瑕疵還能是什麼?大瑕疵嗎?而且狗食應該不算食品,只能算飼料。boren wrote:…女友家把狗當成家人一般,十幾年,從小到大,生活作息都少不了牠,比喻成人的話,說是像家長和小孩的關係,我認為絕不誇張...(恕刪) 很多愛狗愛貓的人都是這樣,如果不影響別人的話,也無可厚非。但要求商家要跟飼主有同樣的觀念,就強人所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