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吵呢?到時上法院裁定就好囉~

在這爭執也幫不了YA~教授的"兒子"

因為這件事各有對錯,站在哪邊判斷事情都不對

救狗固然是件好事,但私自幫夠結紮這就不對了

而"狗"主人(沒特別語氣喔),說求償84萬,真是獅子大開口

沒把你狗殺了吃就該感激了(有點衝動的語氣但...應該是指狗被餓死)

至於求償千萬,這也是說說算了,到時上法院,法官會判過嗎?

雖然台灣很亂,但還有法規範的
失去,才知獲得更多。
其實這是兩方面都有錯的!
狗主人沒有盡到照顧的責任
而葉教授的兒子雖然是出於好心,但這確實算的上侵占+私闖民宅

這應該不是誰對誰錯的問題
兩方面都有做錯的地方
讚成兩方都有錯!!飼主不該讓狗餓著,葉教授他兒子不該自作主張幫狗結扎......至於求償的是我只能說"歹年冬厚瘋郎"
沒錯.........關於求償部分真是........"吃人夠夠"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瘋子真是太多了。。。。。。。
兔兔是也
還有另一個錯

就是飼主告錯人

報警救狗的是女兒不是兒子

以上
謝絕貪腐詐騙,,,以上!
gsxr600 wrote:
其實這是兩方面都有錯...(恕刪)
應該沒有私闖民宅
畢竟是通報消防隊,消防隊判斷後才衝進去的
一個中文,各自表述
狗是有生命的~你養它就有責任照顧它~不讓狗挨餓或變成流浪狗
狗主人的責任會重一點,而且求償千萬太離譜了
聽說是只結紮沒閹割??

他兒子有跳出來說明...
mdboy wrote:
還有另一個錯就是飼主...(恕刪)


這樣算誣告嗎?

不過~葉教授也是會發火的
法律不外乎情理法

即使程序不對,用意卻是好的....

很多事情推給法律,說讓法律解決,好像法律判決就是絕對的...

事實上是這樣嗎,眾所週知的,離譜的法規跟判決,是不在少數的

就像有的人說的,法律是保護壞人的.....

這麼說是有點偏激了,但卻也反映了法律的漏洞....

壞人犯法,法律卻盡可能給壞人"改過自新"的機會

好人犯法,即使本意是良善的,卻是一連串的官司與不可避免的判罰

這樣的法律實在讓人搖頭

或許程序上是應該要交給警消處理,但再平常卻很容易忽略

沒發生事情前,又有誰會料想到這樣,只能說是無妄之災吧

再說,如果真的交給警消,小狗的下場會是怎樣....??

誰能保證,一般人看到可憐的流浪貓狗,只要是有愛心的人

先不管會不會收養,當下應該都是帶著同情吧

如果有心有能力收養的,很直覺的想法也是帶回家收養阿

我不相信真的如狗主人說的什麼"笑想"

如果交給公家機關,有可能私下被處決,

在不然...,回到原主人身旁,繼續接受虐待.....

這樣的程序與結果,難道就是對的嗎....??

確實,規定是這樣,或許程序上是錯了,

但不是所有事情都應該以法律為依歸

就像摔死玻璃娃娃的案件,家屬絕對有他的理由可以提告

但為什麼會引發這麼大的反彈....??

壞人犯案,都可以以有悔改之意或其他狗屁倒灶的理由"從輕量刑"

為什麼反而好人卻必須以許多嚴苛的理由與規範來對待...??

這樣不是很奇怪嗎,

現在應該是譴責這個狗主,而不是說什麼他兒子也有錯這種話吧

他兒子確實是有錯的地方,但這是可以勸導的

而不是以千萬或十萬的判罰來逞罰吧....

輿論的力量是法律之外另一個重要依據

我想應該以輿論的力量來譴責並規範這位狗主人

這才是合乎社會公義與善良風俗,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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