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社會真的變了
葉教授的小孩救了一條疑似被棄養的狗
竟換來索償千萬的官司
原狗主人將狗棄於空屋內任由牠亂叫
好心收養
為不造成日後麻煩將其結紮
怎麼看都合理
為啥還會找議員出面咧
自己不養
別人幫你養了還告人家
這不是很怪嗎
文章關鍵字
請改一下標題吧
這跟葉教授沒關係吧~~~
whan wrote:
請改一下標題吧這跟葉...(恕刪)


當然跟他有關啊
不然昨天議員怎麼會去找他吵架勒


我覺得是原飼主錯!
那個議員更是大錯特錯!!!
他女兒找警察破屋或找鎖匠而入屋救狗
然後帶狗結紮後收養

有幾點爭議
1.警察憑什麼破屋或找鎖匠而入屋救狗
應該有所謂法律程序吧
應該先通知連絡屋主吧
連絡不到在依其警察作業程序處理
2.救出狗應該找動物收容所安置
而不是任由喜歡或想養者處置吧
有認養程序吧
失物招領也有期限
3.原飼主有虐待動物之嫌
4.求償千萬太誇張
5.公眾人物及議員動不動開記者會,濫用媒體資源,錯誤示範

謝絕貪腐詐騙,,,以上!
Ya教授當然沒有錯,有錯的是他兒子!

報警讓消防隊處理就好了,
為什麼要把別人家的狗幹走呢?
照規定是可以這樣抓走之後送人養嗎?

撿到東西,都應該送到警察局,等六個月之後無人認領才能帶走,
何況是到別人家裏抓狗呢?

Ya教授常說得沒有錯,你要是不貪,為什麼要這樣子做呢?
是警察破門進去的嗎 ?
如果是,那警方沒照法定的程序去作才會有後遺症。

應該是要追究屋主棄養的法律責任,並將狗狗暫時安置。
為何直接將狗留給葉家人呢 ?圖一時方便嗎?
此故彼,有無生滅
前半段來講沒錯
後半段就不對了
救了狗之後
應該先交由公家機關收養一陣子
無人領回再收養
而不是直接收養
那個狗主人根本是有病!!!

葉教授他兒子事後也坦承擅自將狗結紮是他的錯

也願意陪10萬和解

但是那個狗主人........竟然說.....那隻母狗一生可生三次~~一次八隻小狗~~~一支兩萬多

要求賠償84萬元!!!根本就是有病

事後又以啥他兒子已經笑想他家的狗很久的理由........

找個議員開記者會要求賠償1000萬

真的是嚴重的有病!!!

看到這裡........

相信大家都覺得狗主人太離譜了吧........

說白一點

就算撞死一個人........也沒有多少人是陪超過1000萬吧?

當然不是說狗死就沒關係的意思

但是現在既沒有人死~~~狗也是活著好好的~~~~

深深的質疑狗主人是看到他是葉教授的兒子~~~而獅子大開口!!!

這場官司狗主人會打贏才有鬼捏
兔兔是也
個人覺得葉教授遇上仙人跳了
人家看他有錢 擺明坑他
流浪狗是很多海蟑螂的生財工具
所以上次才會有人放火燒柯董的車及狗
其實最無辜的是狗
很多流浪狗都很可憐
自分で选んだ道だから 跪いても终点まで歩んで行かなきゃいけな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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