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法律問題請教...愚蠢的事..

amber85 wrote:
事情大概98年的8月
我老爸簡稱A
老爸的同事簡稱B
因為B好賭欠了地下錢莊錢
於是求我爸爸幫忙
說是要把房子賣給我爸給銀行貸款兩百二十萬
等他們把貸款繳完之後再把房子轉回去給對方
所以我爸權狀阿地契全部沒拿
連他名字的存摺本都沒拿

於是我老爸就把身分證與印章全權交給B
該死的是還是B請的代書朋友
B告訴我爸房子已在他名下
直到...今年七月我爸的那個朋友死了
我爸才告訴我這件事...
我一直覺得很怪...去地政事務所申辦第二類謄本
發現雖然去年98年八月他朋友把房子過到他名下之後
九月又過回去原本屋主那邊(以買賣名義)
可是我爸還是有負銀行債務...
雖然最後不繳房子就被法拍了 我爸只需要補差額
但是信用會破產~

貸款一直是他們再繳...這一年也未出問題
但是還是很擔心尤其人都死了有繼承權的問題
又在我爸不知道的情況下把房子轉回去
我爸爸一點保障也沒有...
現在很擔心他們會不會又把房子拿去幹嘛之類的~~
請問這樣要怎麼準備面對
而且今天打電話給地政事務所
要到代書的電話卻一直打不通
一個叫莊文明的代書(29726886)
這樣子...
我們只希望如果可以房子他們拿回去貸款也換到他們名下
這樣有機會嗎~?謝謝...


好複雜...
看起來應該是
A<=樓主的父親
B<=父親的友人
B負債請A幫忙
以買賣房屋的名義用A的名字向銀行做購屋貸款
(A向銀行貸款,貸款金額由B取回且由B方面繳交償還貸款)
98年8月房屋過戶到A名下
9月後房屋又回B名下(以買賣名義)

99年7月B過世
目前為止B那邊貸款正常繳交
樓主擔心以後如果繳款不正常
A信用會破產
樓主訴求
將貸款部分轉回B那邊

個人覺得...沒有白紙黑字
摟主舉證應該很難吧...而且當事人之一 B已死亡
萬一B的繼承人不繳貸款,樓主根本沒輒
房屋已回到B名下,已經和A無關了...

話說回來,個人有幾個疑問
1.
B既然有房子
直接用房子做擔保自行向銀行借貸就好
為啥要繞一圈,請A幫忙

2.
房屋以買賣名義
過戶來過戶去
不用繳稅金嗎

3.這樣的假買賣沒有法律問題嗎???
1.
B既然有房子
直接用房子做擔保自行向銀行借貸就好
為啥要繞一圈,請A幫忙

因為B好賭欠地下錢莊錢被逼急了

2.
房屋以買賣名義
過戶來過戶去
不用繳稅金嗎

這點我不知道...我爸爸並沒有詳細的跟我講

3.這樣的假買賣沒有法律問題嗎???

不知道...如果真的沒辦法的話就會請律師處理...
該我爸負的責任也是要付的
我只是大概看了一下我大概歸類出以下問題

1.借名登記

2.通謀虛偽

3.賭債非債

4.有權處分跟無權處分

5.暴利行為

其中牽涉的法條跟要怎樣處理你在去問法扶吧

請教律師吧
法院好像有免費的諮詢律師
根據不專業的看法
這牽涉到當初的買賣是否有效
銀行有無確實對保
偽造文書等
如果當初是假買賣
那可以提買賣無效之訴
如果銀行沒有確實對保
你父親根本沒跟銀行借錢
可以提起債務不存在塗銷抵押權
我有不得已的苦衷 wrote:
那可以提買賣無效之訴
如果銀行沒有確實對保
你父親根本沒跟銀行借錢
可以提起債務不存在塗銷抵押權...(恕刪)

貸款辦了...錢也領走...
(A把存摺交付B)
應該跟銀行無關
是A與B兩人的官司吧??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看得好亂喔~
建議你直接MAIL 給謝震武
請他在快樂有GO 正的事實與雄辯來解答好了

怒濤爆裂 wrote:

貸款辦了...錢也...(恕刪)


因為看樓主的內容是A負擔債務
所以當初應該要由A跟銀行借錢、對保
但是從內文看不出來A是否有跟銀行借錢或授權他人做這件事
所以才會覺得有這問題
如果A能證明他沒有跟銀行借錢
是可以主張A跟銀行的債權債務不存在
我有不得已的苦衷 wrote:
因為看樓主的內容是A...(恕刪)


你沒考慮到無權處分的法律效果非無效而是效力未定

再來土地法第43條信賴登記

還有通謀虛偽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的問題

我有不得已的苦衷 wrote:
因為看樓主的內容是A...(恕刪)

A跟B(原屋主)作假買賣辦房貸
貸款下來.b收到尾款(屋主變a)
本來a要繳貸款.都是b代為繳納(存摺也給b)
b今年掛了...
a後來發現.本應在自己名下的房屋.
只一個月.就被過回原屋主b.
但房貸貸款人還是a..........

-----------------
跟b家人談談吧~
等繼承後
由b家人(債信良好.有正常收入)辦轉貸吧或更換借款人.
借新還舊...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回覆一下~
我的老爸(A)的確是去銀行貸款了~
銀行也確定是過戶在我老爸的名下
但是除了有貸款以外他全權委託給B與B代書~
之後B在第二次過回去自己的戶頭時我老爸(A)完全不知情

所以現在銀行只認定貸款人就是A

跟我爸(A)談過後~~
其實本來就是B把錢償還完之後就會過回去了
只是B把步驟提前了
所以A的風險變大
原本A本來不願意因為B苦苦哀求
加上B的朋友(簡稱C)也是A、B的同事鼓吹之下才答應的~
因為B死了A才告訴我這件事...
而且前幾天A還打給B的老婆請他們過年前能不能把東西辦好
用B死掉的保險金還錢然後把房子過回去
但B的老婆好像沒有要緊似的~
所以才覺得可疑才發現的

現在C說會再請一個代書轉移資產幫A跟B的繼承人辦理
A居然還同意讓C去找~
(B和C都是原住民)
我勸A不要再聽同事或朋友的話~自己找一個合法專業的代書或律師辦理


現在大概就會請個律師看怎麼辦才好.........

補充:A沒有拿B錢~銀行的貸款下來之後A完全的都轉給B了有帳本證明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