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反對這種基準不合理的怪名目啦....
因為有幾個盲點:
1. 誰造成民眾不想生? (大部份的長輩也都覺得要有子嗣, 那在這種長輩壓力下, 還覺得不想生的考量?)
2. 如何證明是不想生還是不能生? 有遺傳性疾病 51% 的準媽媽, 你要她生還是要墮胎? 她算不想生還是不能生?
3. 老年成本為什麼一定是少年人負擔?
4. 老化程度如何計算? 當初使用 55, 60, 65 歲的標準在哪? WHO 對 7% 老年人口的定義怎麼來的?
5. 為什麼不考慮其他方案? 比如狠一點的, 讓老人自生自滅, 還有某部電影把人做成飼料的.
6. 不想生的話, 要強制做試管嬰兒嗎? 還是要提出"嘗試自然懷孕"的證明? 如果因為工作而分居, 需要強制包二奶或通姦嗎? (不然就沒辦法生了)
所以這麼多盲點下, 題目卻直接預設: 該繳多少才合理? 我覺得是很可笑的.
不生小孩就是將來會對社會造成負擔?需要別人照顧?
生小孩就是對社會有貢獻?
如果今天小孩生下來,將來當強姦犯、殺人犯、詐欺犯、強盜犯,
是不是會造成社會資源更多的浪費?
那是不是今天好學生的學費可以免收,壞學生的學費需要加倍?
生出有貢獻的家長,可以免稅還有獎金可拿,生出作奸犯科的家長要接受懲罰?
基於使用者付費的觀念,
今天你要傳遞你的基因,延續後代,本就應當付出較多的資源與金錢,
不生小孩,剝奪了延續基因的機會,少付出一些成本,有哪裡不恰當?
以社會負擔來說,
今天生了五個小孩,小孩也是會長大的,就代表社會將來必須負擔照顧五名老人的責任,
生的比較多,就代表家裏不需要有人照顧嗎?
更不用說生了小孩,小孩使用了國家的醫療、教育等等資源,
卻來不及有社會、家庭貢獻就死亡了,這些難道不是對於社會的負擔?資源的浪費?
有考慮過因為這樣而虛耗的社會成本有多高嗎?
是不是也要讓這些家長補一些『社會捐』回來?
至於負擔醫藥費,更是荒謬的觀念!!
有小孩的老人,是有多少讓子女負擔醫藥費的,
負擔不起醫藥費的,真的是國家負擔醫療資源?或是根本沒有使用醫療資源?
難道以為獨居老人都是大大方方的去醫院看病,然後說我沒錢,找政府去要!
或是,窩在家裏,生病了只能多蓋被子、喝稀飯,根本不敢去看醫生!因為沒有錢!
要講公平正義之前,先要清楚天秤安放的基準為何?
要講社會責任之前,也要明白負擔的有哪些!
殺人的人都該死?
大俠鋤強扶弱、懲惡揚善,手上百條人命。大俠?該不該殺?
我噠噠的馬蹄聲是個美麗的錯誤,我不是歸人,我是那匹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