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慢的, 台灣越來越老, 我們的小孩將付擔更沉重的扶養責任, 有能力卻不生小孩, 快樂的過這兩人世界, 到老卻必須讓社會來共同負擔責任, 你(妳)贊成結婚不生小孩(不包括無法生育的)繳社會捐, 繳多少?以符合公平正義.大家一起來討論看看 謝謝
之前有統計以現在養一個小孩來說養到大學畢業(18~20歲)大概要800萬左右光小朋友身上平均一年就要約40萬的開銷我研究所的同學就說他部隊月退奉5萬 老婆在大學當老師月薪8萬但是要養3個還在讀小學的小朋友 還有車子跟房屋貸款要付就覺得日子只能勉強度過 更何況是其他雙薪家庭如果政府要課稅 那多數人寧願給政府搶畢竟政府不可能一年跟你課40萬的稅乾脆那些沒交另外一伴及同志朋友也課單身稅吧不過政府不是有利用公益彩卷及勞退制度累積老人退休年金嗎
社會捐,這算是變相懲罰嗎?若跟某一胎化的地方來比,[一個小朋友長大成人後.是有可能要撫養2~6個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以台灣而言,這種現象算還好.版友若以此為基礎,那變成是齊頭式的平等!這樣的話,若超過平均壽命的老人家是否也要繳社會捐?其實要討論這個,還不如討論為何現在貧富差距如此劇烈.
本人百分之百贊成, 如果我能夠重新選擇, 我也不要小孩, 反正年老時有別人的小孩繳稅養我 , 而我可在年輕的時候多出國遊玩, 不用擔心小孩的學業與補習費的支出, 一個小孩(大學前)一年少說也要三十萬, 兩個六十, 又不用為他們煩惱生氣, 真的, 如果能重新選擇的話....
公平正義?? 如果以兩夫妻都各年薪超過百萬, 自己退休金都起碼準備兩千萬以上,即使不養小孩,我看不出來有什麼必須讓社會負擔責任的,話說回來, 以這樣的情況繳的所得稅絕對比一般家庭還多, 如果只是因為沒小孩就必需被課稅,實在看不出來所謂的公平正義在哪裡???如果要這樣搞齊頭式的平等才叫公平正義的話,那乾脆計算每家每戶的貢獻度再來平均計算算了(ex.我繳稅繳十萬可是你家只繳五萬,可是你家人口多,所以計算之後繳稅少口數又多的家庭為了公平起見應該再補繳若干...基於使用者付費的理念),講坦白一點,搞這種事有意義嗎?? ? 與其弄這種名目的稅金還不如早點辦個國民年金之類的制度還實際點...
hahahahaha10 wrote:所謂社會扶養問題比較...(恕刪) 您說的沒錯, 但是一但大家都不生小孩, 誰會是最後一隻老鼠, 沒人來付你的醫療費...(小孩+老人的醫療費好像比沒小孩人多, 這邏輯有點怪怪的...)
舉例來說一個50歲的人使用醫療資源施,就比一個20歲的年青人要來的多(大部份)以使用者付費的關點來說, 如你(妳)有2個小孩那麼你 "全家(成年)所付出的稅捐" 將會比無小孩的還多 這句話應該可以說明吧
笑話,這算哪門子公平正義那我要說,身為一個貧窮的交不到女友的好人我會覺得有女友結婚的都是條件優秀的有錢人所以我身為鬱悶的去死團團員,主張有女友結婚的比我爽的都要繳戀愛稅以符合社會公平正義這像話嗎單身,結婚,生子,都是人生的選擇,你這樣主張跟極權專制國家有啥兩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