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為平等 wrote:過程是這樣的~小弟的...(恕刪) 根據我的經驗1."簽名"應該是剪貼過影印的~(細心點的都這樣幹.白目的就自己簽)2.朋友有送件壓力.所以一直送"芭樂"件3.要朋友死.就告吧...銀行會推給業務~
如果你寫存證信函要求銀行(或朋友)要求要賠償,我猜對方應該是不會理你,或是拖字訣跟你拖,說什麼他們銀行都有律師團不怕你告lalala......我認為你可以拿著你調出來的申請單向警方(快一點直接到地檢署按鈴申告)提出偽造文書告訴並附帶民事求償(造成信用破產是很難估價的),你朋友及銀行一起告(我認為銀行算是幫助犯啦)。當然,如果她帶著她所謂的哥哥去你家談....已經對你造成"心生恐懼",可以再多告一條恐嚇罪啦。找個律師幫你啦,民事求償可以請律師開價,告贏了律師費就從民事求償這條拿就好了只是...要走法律途徑就是要花時間了,還有,你狠的下心嗎
那女的完蛋了...偽造私文書罪,送幾份就有幾條...如果送五份,那就有五條......那銀行會處理,原則上和你沒什麼關係。不過和你有關係的,應該是信用的部份。現在你該做的,是要求銀行回復你的信用..現在你的信用也可以說是受損了,銀行有這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