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為平等 wrote:
過程是這樣的~小弟的...(恕刪)


告死她阿.....
哪間銀行這麼沒道德阿
同一個行員狂送同一個客戶的資料
難道他主管沒有發現不對勁嘛?
人生は一期一会だ!

何為平等 wrote:
過程是這樣的~小弟的...(恕刪)


直接跟金管會投訴
拿到金管會的書面回覆後
在上法院去告銀行

不要再跟銀行鬼扯蛋了
好久沒有人把牛皮吹的這樣清新脫俗了

何為平等 wrote:
過程是這樣的~小弟的...(恕刪)


堅持提告!!!

這很明顯的是銀行內部控管出了問題
放任員工私自偽告客戶簽名

今天只是核卡,萬一還拿去盗刷問題就更大條了


銀行真的是吃人夠夠啊…
三貓之僕 wrote:
堅持提告!!!這很明...(恕刪)

這次不告,下次又不知誰受害
===如果看到我在賣東西,那就是帳號被盜了。===

何為平等 wrote:
過程是這樣的~小弟的...(恕刪)

根據我的經驗
1."簽名"應該是剪貼過影印的~(細心點的都這樣幹.白目的就自己簽)
2.朋友有送件壓力.所以一直送"芭樂"件
3.要朋友死.就告吧...銀行會推給業務~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如果你寫存證信函要求銀行(或朋友)要求要賠償,我猜對方應該是不會理你,或是拖字訣跟你拖,說什麼他們銀行都有律師團不怕你告lalala......我認為你可以拿著你調出來的申請單向警方(快一點直接到地檢署按鈴申告)提出偽造文書告訴並附帶民事求償(造成信用破產是很難估價的),你朋友及銀行一起告(我認為銀行算是幫助犯啦)。當然,如果她帶著她所謂的哥哥去你家談....已經對你造成"心生恐懼",可以再多告一條恐嚇罪啦。找個律師幫你啦,民事求償可以請律師開價,告贏了律師費就從民事求償這條拿就好了
只是...要走法律途徑就是要花時間了,還有,你狠的下心嗎
黃色小屋卡號,請盡情享用--36688865
那女的完蛋了...
偽造私文書罪,送幾份就有幾條...
如果送五份,那就有五條......

那銀行會處理,原則上和你沒什麼關係。

不過和你有關係的,應該是信用的部份。
現在你該做的,是要求銀行回復你的信用..
現在你的信用也可以說是受損了,銀行有這個責任的

怒濤爆裂 wrote:
根據我的經驗1."簽...(恕刪)


那她算白目的~她自己幫我簽名~連資料也都她填的~~
也謝下大家提供意見~~
目前已打去金管會~承辦員說~會去了解
再來打算前往法院提告了~~
請律師的部分~怕得到賠償金額低於律師費~怕怕!!不知道會不會呢?!
何為平等 wrote:
也謝下大家提供意見~...(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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