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的境界01 wrote:
如果我一開始沒看花,...(恕刪)

請看 3 樓的quote
感謝3樓護貝
"你不喜歡我,我也不喜歡你啊!醜八怪!"這句話不知道是誰說的 好貼切

noelle wrote:
一樣噹洛兒童色情圖片...(恕刪)

為什麼兒童的要那麼重的刑期
成年就.......
免責聲明:我是開玩笑的,別認真。

OCEAN1975 wrote:
為什麼兒童的要那麼重...(恕刪)

保護兒童

不過法律不能單看單一法條而修正刑度而已
如果DOWNLOAD這條修改
其它相關和近似法律也得修~
免責聲明:我是開玩笑的,別認真。

noelle wrote:
請看 3 樓的quo...(恕刪)

別忘了,我是頭香
chiang:喂,我是很認真的回應,不是在搞笑,有會員想來我當然要告訴他我們的上班時間,免得撲空了會更火
建議樓主可以先去讀一讀犯罪學的「標籤理論」。

該理論認為人終其一生都會不斷發生大大小小的偏差行為,
這是正常的現象,但雖然如此,人卻不一定會就此走上犯罪之路,
大多數人最後仍然會遵循良好的社會規範。不過一旦這種行為被施以正式的
社會控制,例如刑罰,留下前科,行為人立刻就得到旁人施加的負面標籤,
遭遇到社會所施加的強大壓力及歧視,終於使行為人本身也開始發生自我概念
的認同轉變而改變行為,使自己的行為更符合標籤的描述,此稱為「自我預言
的實現」或「邪惡的戲劇化」。最後成為一個更嚴重的犯罪者。
因此為了避免有人因經驗不足或好奇,一時失足違反社會規範卻得到不可恢復的
負面標籤,建議對於未受過刑罰制裁或輕罪的人,多考慮採用轉向處遇,改以
其他方式矯治。

像樓主所舉的例子,一個留美的學生,一時好奇下載了情色圖片,然後就被判了
10幾年,出獄後他的人生也毀得差不多了,請問他還能做什麼?家人朋友輕視、
社會給他一個變態犯的標籤,他要回到正常社會有多困難?刑罰不是為社會減少
了一個超級大惡棍,而是製造了一個無法回到正常社會的邊緣人,意義何在?
不如當初給他一槍斃命還比較痛快。

當然樓主還是可以堅持說下載色情圖片的人都是十惡不赦的壞蛋,要求我國刑法
也要判他們個十幾、二十年才符合樓主心目中的正義,或許社會會變得
很好也不一定,每個人的理念不同,沒有誰對誰錯,大家高興就好。
"你不喜歡我,我也不喜歡你啊!醜八怪!"這句話不知道是誰說的 好貼切

noelle wrote:
一樣噹洛兒童色情圖片...(恕刪)
這就是台灣司法不完全..都要考慮人道問題那這樣的話有法律有何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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