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egghung wrote:
今天... 真的是氣...(恕刪)


他都要你去投訴了
就表示他也認同你
但做不了主...

何苦為難基層辦事員?
他給你方便
可能要被處份
是你,你幹不幹?



尊爵小黑 wrote:
人家照作業規定來 也沒錯
今天你想壓指紋 那改天我去可不可以要求我要用虹膜辨識
下次某某某又要求別樣 你去銀行跟她說我沒帶印章
我要壓指紋 看她給不給你領


指印效力是因為民法有規定!!!
虹膜辨識目前民法沒規定!!!!
以後有沒有誰也不知道~~~
沒帶印章~最多只能要求指印而已啦~不像小黑哥講的要求其他方式替代...
我真的不覺得樓主哪裡有錯啊~~
小黑哥提出的問題~請參考我第一頁的回覆~



ckkg208 wrote:
話說我朋友之前也沒帶印章出門
去銀行辦事
臨櫃堅持要印章~不能簽名跟手印
我這位女性友人之直嗆:民法妳都不懂嗎?印章~簽名~手印的效力妳要不要去查一下?我本人在現場,沒帶印章為何不能辦理?
對方也很強硬:說印章是規定!!!
接者我朋友就拍桌叫他主管出來
跟他主管講法條~哈哈哈~我朋友職業是法務專員~顆顆
最後還不是辦好了~~對方還當場道歉呢!!!

ckkg208 wrote:
指印效力是因為民法有...(恕刪)

是阿~民法有規定
每個作業機關也是有作業流程
流程上就是規定要蓋章 你要行政人員怎樣處理
錯了行政人員要擔責任 尤其又是有關於錢的問題
拿個印章 很難嗎??
我想,不管辦理什麼作業,都是寫要"印章"的,只是多半沒有印章的時候,都可以用指紋或簽名代替...
領選票的時候是,領包裹的時候是,辦理銀行帳戶的時候也是... 不是嗎?

會發文的原因,除了說出來紓解情緒以外(其實也沒有什麼好氣的~ 氣死又驗不到傷... ),
更重要的是,既然很多人都遇過這個問題,那麼是不是相關人員又或者是有能力的人可以協商來改善,
畢竟並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在指定的上班時間花很多精力來辦理相關事務...
即便決議只能用印章也okay,那麼在文件中加註不可用指紋或簽名代替... 把concern的點寫清楚嘛~

尊爵小黑 wrote:
是阿~民法有規定
每個作業機關也是有作業流程
流程上就是規定要蓋章 你要行政人員怎樣處理
錯了行政人員要擔責任 尤其又是有關於錢的問題
拿個印章 很難嗎??


作業流程規定要蓋章~但民法規定可以用手印?
我不覺得站不住腳阿?
又不是要刁行政人員?
指印本來就是合法~不是嗎?
站在行政人員角度~是感覺很為難~
這點我也跟我朋友講~叫她花50元再回來辦就好啦
我朋友只說:法律這樣規定~我又沒硬凹!而且每天要上班~哪有美國時間請假辦事?
我想樓主跟我朋友會比較氣憤的點~
是因為本人已經在銀行或是辦理的地方~卻只因為印章沒帶~不能辦理~感到氣憤吧
話說~我幫我們公司董事去法院辦事~(訴訟代理人)
文件也是著名蓋章~但我們董事有不蓋章的阿~~採用簽名
台北地方法院也是受理阿~
拿印章是不難拉~只是對於忘記帶的人~要再跑一趟麻煩而已~~

ptegghung wrote:
我不太想這麼說,但這些承辦人員的態度,不就是讓人詬病的鐵飯碗態度嗎?...(恕刪)


公務員就是這樣

您第一天和公務員打交道嗎

我認為在現今社會

印章要政府宣導

將它退至第二線

本人簽名和指紋+證件效力要高於印章

現在印章的製作方法都是電腦製作

幾乎都是大同小異了

一般人員已經無法區分是否是本人使用的印章了

~~~所以......印章還是慢慢走入歷史吧

==================================

但是又想到了....

刻印店老闆幾乎大多是....

大家還是多照顧一下這些弱勢團體吧

多刻些印章

ckkg208 wrote:
民法第3條第3款樓主...(恕刪)



第 3 條 依法律之規定,有使用文字之必要者,得不由本人自寫,但必須親自簽名

如有用印章代簽名者,其蓋章與簽名生同等之效力。
如以指印、十字或其他符號代簽名者,在文件上,經二人簽名證明,亦與
簽名生同等之效力。


我看條文是說 印章可取代簽名 指印可取代簽名(需2人簽名證明)

沒看見指印可取代印章 哈哈 可能是我在玩文字遊戲吧 可以申請大法官釋憲嗎

我記得郵局或銀行現場領款也是要用印章吧 他會比對你提款印章與存款簿上的印章是否同一個

如果用指紋可能會衍伸很多盜領問題,畢竟不是每家銀行都有指紋辨識系統,也不是每個人的指紋都有建檔

有些規定還是有其存在的必要

結論是.....拍桌子的最大......

第三條(使用文字之準則)
  依法律之規定有使用文字之必要者,得不由本人自寫,但必須親自簽名。
  如有用印章代簽名者,其蓋章與簽名生同等之效力。
  如以指印十字或其他符號代簽名者,在文件上,經二人簽名證明,亦與簽名生同等之效力。

還要經二人簽名證明<==這是指本人以外的二人是吧..
如果經辦人也不能簽的話...要找誰來簽名背書呢??
天漸黑 心不想睡 點點星光 靜靜躺在黑夜 你曾說 在你心中 我是你唯一的夢 夢開始飛翔 在每一個晚上 心也會靜靜停在想你的地方 夢開始飛翔 飛翔在你如夢的晚上

ptegghung wrote:
我想,不管辦理什麼作...(恕刪)


問題是 人家已經說 要用印章了,
為啥一定還要特別註明 不可用 手印...

那到時會不會有人說,你特別註明不可以用手印,
所以 沒特別註明的就是可以用...


很單純的上面只說到印章,就是只可以用印章,
哪有什麼會令人誤解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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