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路人穿短裙..到底有罪無罪??


水龍頭 wrote:
我貼張請大家幫我鑑定一下有罪無罪.......(恕刪)

我沒X起...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A咖哥 wrote:
被害人可打民事訴訟請求賠償阿!!..(恕刪)

那水叔貼的熱褲妹
也可以跟他求償囉~


我只是舉例而已..................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水龍頭 wrote:
範例圖檔呢!?沒有圖...(恕刪)

這張我鑑定無罪,水叔叔果然是01回文典範
道不同,不相為謀
怒濤爆裂 wrote:
那水叔貼的熱褲妹
也可以跟他求償囉~...(恕刪)


她要是有看到照片 , 搞不好還會叫我再幫她多拍幾張勒!!





roger6515 wrote:
這張我鑑定無罪...(恕刪)


司法果然是公正的.......









以上內容,純屬虛構。如有雷同,那..那..那就是真的了。

怒濤爆裂 wrote:
夏天到了迷你裙.熱褲...(恕刪)

台北故宮博物院的翡翠白菜可以看但也不能拍,
這是版權問題,只可觀看、翻印必究。
懸胡青天上,埋胡紫塞旁。 胡無人,漢道昌。 陛下之壽三千霜, 但歌大風雲飛揚, 安用猛士兮守四方。 胡無人,漢道昌。

水龍頭 wrote:
她要是有看到照片 ,...(恕刪)

我也會叫你多拍幾張


然後


貼 出 來~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喬丹大帝 wrote:
您這樣的言論就類似之...

穿著清涼不代表可被視覺強姦
今天有人猛對你拍身體部分
有人會覺得舒服

(恕刪)

國外有天體海灘那怎麼辦?
就在大馬路邊,
同一海灘有人T恤短褲,也有露胸,男女小的老的
辣妹,模特兒脫光光的....
不引人看

馬上生理反應

往事越百年 wrote:
台北故宮博物院的翡翠..這是版權問題,只可觀看、翻印必究.(恕刪)

這點我有問題

那只要拍照或攝影時身體任一部位有入鏡的旁人
都可以說"有版權嗎?"

要求民事賠償

理由"看著我的手的相片.起猥褻之心"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法官判決, 依的是法律, 而不是社會觀感或道德!怎麼很多人都覺得法官要照社會觀感或道德來判?
台灣的教育在基本法律常識這塊是出什麼問題了啊? 這裏是民主「法治」國家耶!!

就是因為社會觀感或是道德是會變的, 不是白紙黑字的,所以才會有法律這種東西...法官再怎麼樣
自由心證,再怎麼想硬坳, 也是有個限制. 這就是法律存在的目的,是社會上行為的最低標準!

拍到人家大腿,請問是要判什麼罪? 什麼法哪一條? 他的行為在法律條文的解釋上可以成立嗎?
假設法條上就沒辦法百分之百成立, 那又怎麼能判刑? 又不是歐洲中古世獵魔女, 鄉民起閧,
反正大家都這麼認為那就把這個女的給燒了吧!

要用法律處罰人, 那就是要符合法條上對犯罪的定義! 法條合不合理, 合不合乎社會觀感跟道德,
那就是立法機關要去處理的事. 法官要判, 不能說法條上沒辦法構成犯罪硬要判他刑吧?!
與失敗為伍者,天天靠盃都是別人的錯。 與成功為伍者,天天跟失敗切磋直到不再出錯。

怒濤爆裂 wrote:
夏天到了
迷你裙.熱褲紛紛出籠~


雖然水大大都已經貼了˙˙˙˙˙˙

但小弟我還是有點疑惑

那˙˙˙˙˙˙這張呢?!
這張可以嗎?!


(照片來源:4/1於花博拍攝)
我聽你在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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