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到了
迷你裙.熱褲紛紛出籠~

日前新聞報"拍大腿被告妨害祕密罪"

沒拍到底褲.只拍大腿露出部份..所以無罪~

走在路上都不怕人看.被拍還告人.

不知大家的看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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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過便利店玻璃

發現短裙妹坐在高腳椅上

如果我

神色痴呆..緊盯"露出"部份觀看...有犯法嗎?
文章關鍵字

怒濤爆裂 wrote:
神色痴呆..緊盯"露出"部份觀看...有犯法嗎? ...(恕刪)



"金變態"
您這樣的言論就類似
之前某位廢死團體說的
穿清涼被強暴~是活該的意思

穿著清涼不代表可被視覺強姦
今天有人猛對你拍身體部分
有人會覺得舒服

法律給於人民自由穿著的權利
只要沒有違反善良風俗何罪之有

所以這個案例被判無罪~真是種下一個因
日後的果~難收
怒濤爆裂 wrote:
夏天到了迷你裙.熱褲...(恕刪)

怒濤爆裂 wrote:
夏天到了迷你裙.熱褲...(恕刪)

所以我常常覺得這樣真瞎,自己愛露又怕人看。
喬丹大帝 wrote:
您這樣的言論就類似
之前某位廢死團體說的
穿清涼被強暴是活該~的意思

穿著清涼不代表可被視覺強姦


我不認同穿清涼被強暴是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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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舉證視覺強姦?
當場伯起嗎?

人心在想什麼
你可以證明嗎?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featheringer wrote:
所以我常常覺得這樣真瞎,自己愛露又怕人看。..(恕刪)

應該說跟吃到飽餐廳類似嗎?

愛吃多少都可以
就是不能外帶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怒濤爆裂 wrote:
如何舉證視覺強姦?...(恕刪)


範例圖檔呢!?

沒有圖檔,我們怎會知道怎樣有罪!?怎樣無罪!?



這樣吧....

我貼張請大家幫我鑑定一下有罪無罪.....


攝影地點:桃園縣政府大樓旁
以上內容,純屬虛構。如有雷同,那..那..那就是真的了。

怒濤爆裂 wrote:
夏天到了迷你裙.熱褲...走過便利店玻璃

發現短裙妹坐在高腳椅上

如果我

神色痴呆..緊盯"露出"部份觀看...有犯法嗎?
(恕刪)

你還是去游泳池,海灘看,錄影,拍照都沒人管你.
大方的mm還會跟你比 Ya.
出國到了國外更open,
不過最好脖子上掛2台手上拿一台....

新聞那個案例:偷拍者是拍到被害人的大腿而已,並不是內褲隱私部位

就我們讀過法律的來說...是真的不構成"刑法"的構成要件阿...
刑法的要件是很嚴格的...而且刑法是最後手段性!

但並不是說偷拍大腿就沒事!被害人可打民事訴訟請求賠償阿!!


新聞台都愛把事情渲染誤導民眾..哀

怒濤爆裂 wrote:
夏天到了迷你裙.熱褲...(恕刪)
不要流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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